因在病友藥轉群中轉售260元的鎮痛處方藥鹽酸曲馬多緩釋片和氨酚羥考酮片,廣州女子廖華(化名)遭山東濱州市陽信縣警方跨省抓捕,罪名是販賣毒品罪,一審被判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廖華提出上訴。今年10月7日,記者獲悉,陽信縣檢察院以證據不足撤訴。目前,該不起訴決定已生效。(10月8日 澎湃新聞)
廖華“販賣毒品案”終于塵埃落定,她不用再接受法院審判。然而,該案帶給我們的思考和警示,卻沒有隨之終結。
為何此案受到那么多人的關注?一方面,是因為一審法院的量刑定罪存在爭議,很多人認為量刑過重;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生活中的每一個人,稍有不慎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廖華”。父親癌癥晚期,廖華購買鹽酸曲馬多緩釋片和氨酚羥考酮片用于鎮痛。父親過世后,剩余的藥,廖華就通過病友群,轉賣給一名網友。正因此她險些獲刑。
患癌家庭,絕大多數都背負著經濟負擔。治療癌癥的藥品一般都很昂貴,如能將剩余藥品打折轉售給其他病友,對買賣雙方都是一種減負,這是不少病患家人的首選項。然而,倘若患者家屬對藥品涉毒不了解,就可能把管制處方藥轉售給吸毒人員,重蹈廖華的覆轍。當然,肯定也有一些患者家屬知道癌癥止痛藥屬于管制處方藥,但如何妥善處理此類剩余藥品,大家心里沒譜。
說到底,我們還是要回到這個問題上——公眾該如何處置剩余臨期藥品,乃至管制處方藥?在筆者看來,既然轉售管制處方藥存在違法風險,醫生必須給患者家屬做好科普和普法,讓其明白不能私自轉售管制類處方藥。最關鍵的是,醫院能否建立收回機制,讓剩余的臨期處方藥物盡其用?
廖華案極有代表性,且具有多重警示意義。但此案終結之后,大家只知道不能再擅自轉售處方藥了,對于如何處置剩余處方藥,恐怕很多人還是一頭霧水。所以,解決這個問題,給公眾明確的答案,既避免藥品浪費,又保障用藥安全,也頗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