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需要與時俱進地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不斷調整和完善能源生產關系,推動能源新質生產力發展,為全面綠色轉型保駕護航。
日前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能源轉型的要求,是在《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中“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基礎上的發展和完善,既堅持了以發展可再生能源、構建新型能源體系為轉型方向,又明確當下仍要依靠既有化石能源為主的能源產供儲銷體系來保障能源運行安全,體現了短期與中長期目標有機統籌的辯證思想,契合當前經濟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
一是煤電建設從“嚴控”變為“合理規劃”。近年來,隨著西部風電、光伏大基地建設和各地分布式風光機組建設,越來越多地方出現了光伏發電在傍晚的用電高峰時出力低和無風極熱天氣下風電出力不足的問題,越發需要低成本、技術成熟、具備靈活調節能力的電源滿足實時電力需求,確保電力系統運行安全。建設一定規模煤電機組無疑是必要選擇,由此《意見》提出了“合理規劃建設保障電力系統安全所必需的調節性、支撐性煤電”。二是繼續擴大對散煤的替代。當前,全國燃煤鍋爐已減少80%以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基本完成平原地區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這表明推進散煤替代是對能源系統安全影響較小、接受程度較高的措施。據此,《意見》提出的“在保障能源安全供應的前提下,重點區域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積極有序推進散煤替代”,是契合發展需要的務實之策。三是更加注重氫能產業化發展。近幾年,我國陸續建設了萬噸級的光伏制氫項目和400公里的長距離管道輸氫示范工程,氫燃料電池汽車加快發展,氫能產業化前景漸趨明朗。在此基礎上,《意見》提出“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指明了氫能產業發展方向。四是更加鼓勵氣電應用!兑庖姟诽岢觥肮膭钤跉庠纯陕鋵、氣價可承受地區布局天然氣調峰電站”,為有條件、有需要的地方適當建設氣電提供了更加明確的政策支持。
我國能源碳排放占全國二氧化碳排放量的80%以上,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必須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降低能源利用的碳排放。同時,在推進過程中也需要科學應對潛在挑戰。
一是存量替代的本質特征決定了轉型是一個過程,不會一蹴而就。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能源生產能力持續發展壯大,西電東送、西氣東輸、北煤南運等跨區域網絡陸續建成,形成了較完整的能源產供儲消系統,目前化石能源占比超過80%。未來四十年,能源系統要平穩、安全地轉型為非化石能源占比達80%上的新型能源系統,就像在老房子原址基礎上蓋新房,還要保證居住者的正常生活盡量不受打擾,實現有序過渡。
二是以新能源為主的新型能源體系面臨技術不足的挑戰。國際能源署的研究表明,約有35%用于支撐全球碳中和的技術仍在原型或示范期,有40%的技術尚未被開發出來。目前我國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走在世界前列,未來更需要自主研發大量原創技術,如可再生能源消納技術、新型儲能技術、氫能全產業鏈發展、碳捕獲與封存技術推廣應用等都亟待新的技術突破。
三是傳統能源體系被替代面臨轉型挑戰。如化石能源系統存在的基礎設施和固定資產需要物盡其用,以避免大量擱置浪費;現有的大量配套企業需要重新尋找市場定位;化石能源資源富集地區需要及早謀劃新的經濟增長動力等,都需要相關配套措施予以保障。
推進能源綠色轉型,要堅定不移地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堅持系統思維,加強轉型整體部署,把握好轉型節奏,增強對能源系統各環節轉型的統籌協調。
要重點健全能源市場體系和價格機制,更好發揮市場機制在激勵創新和新產業發展上的作用,匯聚轉型動力。著力建立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推動新能源發電穩妥有序進入市場,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內共享互濟和優化配置。適應新能源大規模消納需求,進一步完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基本規則和綠證綠電交易機制,促進綠色電力消費。同時,完善煤炭中長期合同制度,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深化天然氣門站價格市場化改革,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繼續優化自然壟斷環節定價,包括輸配電價、油氣管網定價等,突出其公共品屬性。
要進一步提高能源轉型過程中的科學管理和服務水平,筑牢轉型的制度支撐。構建有利于新能源發展和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的新型能源監管方式,為能源轉型保駕護航。
。ㄗ髡撸豪罾^峰,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氣候政策研究室主任、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