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作出重要部署,強調“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近年來,黨中央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不斷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農業基礎地位得到顯著加強,農村社會事業得到明顯改善,統籌城鄉發展、城鄉關系調整取得重大進展。同時還要看到,城鄉發展不平衡不協調的矛盾依然較為突出。新時代新征程,深入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的意義更加凸顯、要求更加緊迫,必須更加注重系統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點,更加注重改革實效,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抓緊完善體制機制,加快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
系統集成促進融合
推進城鄉融合發展,需堅持系統觀念、全局觀念,注重整體謀劃和一體推進,在不斷增強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中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
加強頂層設計。城鄉融合發展涉及城鄉兩個地理空間、多種要素,需加強頂層設計,從全局角度進行戰略謀劃和部署,協調城鄉融合各項工作。特別是要把城鄉發展作為一個整體,做好全域規劃。以發展規劃為引領,以空間規劃為基礎,以專項規劃為支撐,統籌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布局,增強城鎮對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集約、高效、有序開展城鄉建設活動。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破除城鄉分割的體制弊端,加快打通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的制度性通道。
堅持統籌聯動。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各有側重、突出特色的思路,統籌城鄉規劃建設、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并與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等協調聯動,把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有機結合起來。通盤謀劃城鄉融合發展,加快構建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格局,加強“硬聯通”“軟銜接”“深融合”,著力破除戶籍、土地、公共服務等方面的體制機制制約,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提升治理效能。城鄉治理融合是城鄉間治理要素相互補位、相互促進的過程。提升城鄉融合發展的治理效能旨在打通體制機制梗阻,為城鄉間要素交換、產業互補、人口流動提供保障。應充分利用城鄉治理要素的共通性,健全融合發展的治理體系。在充分調動村民參與鄉村治理主動性積極性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借鑒吸收城市的治理方式、技術手段,不斷提升鄉村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動實現城鄉治理提質增效。
突出重點強化融合
推進城鄉融合發展,應堅持兩點論和重點論辯證統一。有效解決城鄉融合發展過程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既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從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入手,又要看全局、看趨勢、看長遠,防止顧此失彼。
推進規劃融合聯動。發揮好規劃融合聯動對城鄉融合發展的先導作用,統籌推進城鄉規劃布局和建設管理,推動城鄉在要素配置、產業發展、安全標準、公共服務、生態保護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協同發展,實現城鄉產業融合共興、人才融合互動、文化融合繁榮,加快形成符合城鄉發展實際、具有融合特點的城鄉一體規劃。構建中心城區、城市新區、郊區新城、鄉村社區等發展規劃體系,促進現代都市與大美鄉村融合發展。
推進功能融合提質。城鄉綜合承載能力是指城鄉的資源稟賦、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對人口及經濟社會活動的承載能力,包括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經濟承載能力、基礎設施承載能力和社會承載能力等。推動城鄉功能互補融合,在更廣闊的空間領域實現土地、勞動力、資金等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充分發揮城市的集聚和輻射帶動作用,壯大縣域富民產業,促進縣鄉村功能銜接互補,強化鄉鎮聯城帶村的節點功能,不斷提高城鄉綜合承載能力。
推進創新融合賦能。在城鄉融合發展過程中,不斷創新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手段路徑,有利于激活城鄉發展資源要素,賦能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促進技術資源要素向農村聚集,暢通農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通道,構建多元化農技推廣服務體系,推動科技成果在農業生產實踐中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激發農村土地資源要素活力,堅持“良田糧用”,防止耕地“非糧化”,促進城鄉人口流動與土地資源優化配置有機結合。加快推動各類惠農政策集成,促進基層便民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構建村集體、農戶和企業等多方共贏的利益聯結機制,拓寬農戶增收渠道。
推進治理融合聚力。匯聚多方治理力量,根據城鄉發展實際探索提高城鄉治理融合水平。強化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以黨建為引領,推動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基層治理。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運用現代信息技術賦能城鄉治理,不斷提升城鄉社區治理服務智能化水平,推動智慧城市建設向基層延伸。
務實舉措保障融合
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是補上農業農村短板、建設農業強國的現實選擇,是拓展現代化發展空間、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迫切需要,是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促進共同富裕的內在要求。推進城鄉融合發展,應堅持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采取更加務實的措施辦法,確保改革有力有效推進,使城鄉要素流動渠道更加暢通、基本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更加均衡、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邁出新步伐,持續縮小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推動城鄉融合發展見實效。
城鄉要素流動更加順暢高效。通過繼續推進改革,不斷完善要素市場制度和規則,破除制約城鄉要素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進一步暢通城鄉經濟循環,促進城市人才、資金、技術等要素下鄉,推動更多優質資源有效配置到鄉村振興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以縣域為重要切入點加快城鄉融合發展,發揮縣城連接城市、服務鄉村作用,促進縣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鄉村延伸覆蓋,推進空間布局、產業發展、基礎設施等縣域統籌,持續深化城鄉經濟聯系與分工協作。同時,以農產品進城、工業品下鄉帶動城鄉各類要素流動,持續拓展城鄉融合發展新空間。
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持續推進。《決定》提出,“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任務”。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不斷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利益問題的關鍵之舉。要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加強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加強縣鄉村醫療服務協同聯動,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推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優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進一步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加強普惠性、兜底性、基礎性民生建設,不斷縮小城鄉和區域間的基本公共服務差距,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水平顯著提升。完善現代化基礎設施建設體制機制,縮小城鄉基礎設施差距,對推動鄉村全面振興、解決好“三農”問題、實現城鄉融合發展具有重要作用。要加快建設設施完善、服務功能齊全、發展協調有序的城鄉基礎設施,進一步推動城鄉均衡發展和資源共享。推動城鄉各類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統籌推進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確保覆蓋城鄉全域、滿足城鄉居民需要。
產業協同發展體系加快建立。《決定》提出,“構建產業升級、人口集聚、城鎮發展良性互動機制”。要通過城鎮產業升級、壯大縣域特色產業和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構建城鄉產業融合發展體系,把鄉村產業納入城鄉產業體系大格局中,推動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合理引導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不斷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推動農業農村資源深度開發和產業鏈拓展延伸。推進智慧農業發展,建立現代化農業生產體系,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提升農村產業發展水平。推進城市與農村產業優勢互補,實現生態環境保護和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雙贏。(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科研部副主任 蒲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