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中國經濟網評論員臧夢雅認為,惡意搶注商標行為嚴重擾亂了商標注冊秩序,損害了社會公眾利益,逾越了商業道德底線,更觸及了法律紅線。嚴厲打擊惡意搶注商標行為,強化知識產權保護,不僅是保障權利人合法權益的必要手段,更是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營造優質營商環境的必然要求。
連日來,“山河大學”“淄博燒烤”等熱點事件引發的惡意搶注商標事件,又一次走到了社會聚光燈之下。惡意搶注商標已經不是一個新話題了,事實上,惡意搶注國內外知名商標、商號、名人姓名的行為并不少見,多數惡意搶注者搶注成功后,將商標閑置,待價而沽,甚至同一主體囤積數量多達幾百上千件商標。
那么,為什么惡意搶注商標行為屢禁不止?最重要的原因是“有利可圖”。商標是可貴的資源,商標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務上以區分來源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標志的權利。商標權在商品經濟社會里具備巨大的商業價值。流量時代,哪里有熱點,哪里就有不法機構嗅著商機“傍名人”“蹭熱點”惡意搶注商標。甚至網友的一句網絡熱梗,也成為惡意搶注者的“獵物”。而違法成本過低以及守法意識淡薄則讓惡意搶注者鋌而走險。
無論出于何種目的,惡意搶注商標行為都嚴重擾亂了商標注冊秩序,損害了社會公眾利益,逾越了商業道德底線,更觸及了法律紅線。這股“惡意搶注之風”必須剎住。對此,有關部門不妨從兩個方面強化監管。
一方面,要嚴把審核關卡,將監管的“關口”前移,讓惡意搶注者無機可乘。不僅要在立法上明確非正常商標申請及惡意搶注行為的特征及罰則,還要充分發揮商標代理機構、審查機構的審核作用,通過提高商標申報門檻,在商標申請提交、注冊審查等環節,加大對非正常或非善意商標申請行為的識別和攔截力度,讓商標搶注控制在合法合理的范圍。
另一方面,要提高違法成本,從而壓縮不法機構獲利空間,讓惡意搶注者無利可圖。從2021年《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專項行動方案》開始,國家知識產權局連續三年發布政策文件,釋放從嚴治理信號。各有關部門要在此基礎上協同配合,建立健全惡意注冊嫌疑人名單數據庫,實行信息共享,形成監管合力,對涉事企業及個人有效實施聯合懲戒,最大程度切斷惡意搶注商標的非法獲利鏈條。
應當說,相關法律和監管體系的完善一直在路上,經營主體和消費者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也在不斷增強。僅今年上半年,國家知識產權局累計打擊商標惡意注冊就達24.9萬件。而在上述案件中,申請人懾于法律和政策威嚴主動終止違法違規行為,撤回申請、注銷商標等共20.4萬件,占比81.9%。
嚴厲打擊惡意搶注商標行為,強化知識產權保護,不僅是保障權利人合法權益的必要手段,更是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營造優質營商環境的必然要求。“惡意搶注之風”再次成為時下公眾關注的焦點,也給各級監管部門提了個醒,下一步,應在監管的全鏈條上繼續發力,進一步規范知識產權保護,從而保證市場競爭的公平性,有效提振市場信心。(中國經濟網評論員 臧夢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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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