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人民群眾的共同期盼,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是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經之路。推進新型城鎮化,提升城鎮化發展質量,必然會極大地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加快我國邁入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步伐。
新型城鎮化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必經之路
城鎮化是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推動力。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化快速發展,有效地拉動了消費增長,促進了投資,優化了產業結構,推動了創新創業。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城鎮化與工業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促進了社會財富的快速積累,全面提升了人民生活質量。2020年,我國超萬億GDP的城市已擴容至23個,占全國經濟總量的比重達38%。從現實看,我國城鎮常住人口已占全國總人口的多數,城鎮居民中等收入群體能否顯著擴大、城鎮居民能否平等地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是共同富裕目標是否實現的重要標志。
擴大城鎮居民中等收入群體、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都離不開新型城鎮化的有效推進。城鎮化承載了工業化和信息化的發展空間,能夠帶動農業現代化加快發展,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必經之路。新型城鎮化突出“以人為核心”,契合逐步實現共同富裕的現實需要,是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抓手。
新型城鎮化是促進共同富裕的內在要求
“以人為核心”是新型城鎮化的本質要求。圍繞人的需求和發展,新型城鎮化重在促使城鎮建設更加優化,區域發展更加協調,城鄉差距進一步縮小,基本公共服務更加均等,進一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新型城鎮化使區域發展格局更加優化、更加協調。實現共同富裕,需要增強區域發展的平衡性,優化區域發展布局,包括以提高城鎮化質量為導向優化城鎮空間布局結構,支撐重大區域戰略。為此,要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推進城鎮化,遵循一體化原則,優化提升東部城市群,發展壯大中部城市群,培育發展西部城市群,形成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有力支撐。
新型城鎮化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有助于不斷縮小城鄉差距。新型城鎮化堅持共享發展理念,把城鄉融合發展作為突破口,注重改變以往農業現代化滯后于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投入不足、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較大等問題,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有助于破解城鄉二元結構,走出一條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的城鄉共同富裕的道路。
新型城鎮化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有助于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高質量高水平的公共服務是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也是公平正義的突出體現。推進新型城鎮化,就是要把人民對美好城市生活的向往作為發展目標,大力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優質化、可及化,在發展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在就業、教育、醫療、住房、養老、文化等方面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需求,使更多人民群眾共享有尊嚴、高品質的城市生活。
積極發揮新型城鎮化對共同富裕的促進作用
新型城鎮化的健康發展能夠為實現共同富裕提供強大動力,必須積極發揮新型城鎮化對共同富裕的促進作用,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期盼。
發揮新型城鎮化重要經濟引擎作用。一方面,通過優化城鎮空間布局,提高空間配置效率,以城市群為主體,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空間形態,密切中心城市與周邊地區的經濟社會聯系,依托輻射帶動能力強的中心城市,培育發展同城化程度高的現代化都市圈,實現城市群和都市圈健康發展;大中小城市應找準自身功能定位,形成優勢互補、密切協作的區域協同發展新格局。另一方面,以新型城鎮化拉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投資,發揮要素集聚和知識溢出的創新優勢,培育發展新的經濟增長極,形成帶動區域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動力系統,培育發展縣域經濟,提升縣城及縣級市承接大中城市功能轉移的能力,推動創新鏈和產業鏈向縣域延展,扶持縣域發展高端產業,發揮縣城輻射帶動鄉村經濟發展的節點作用。
發揮新型城鎮化對農業農村發展的帶動作用。要實現城鄉共同富裕,必須協調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戰略。一是抓住阻礙城鄉要素雙向流動和統一市場形成的關鍵因素,建立健全城鄉發展要素雙向流動政策體系,完善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積極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為農民工創造更多更高質量就業機會,增加農民工工資性收入;同時,解決好返鄉、入鄉就業創業人員的實際問題,激勵更多人才和技術流入農村,提高我國農業勞動生產率,夯實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基礎。二是尊重市場經濟原則,引導鼓勵工商資本下鄉,支持鄉村振興;同時,依法對工商資本進行監管,防止工商資本無序擴張,損害農民利益。三是加強改革授權和政策集成,建設好國家中心城市城鄉融合發展實驗區,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四是精準、有效地使用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手段增強農村發展實力,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內容。首先,加快作為城市建設者的農民工的市民化進程,逐步健全以居住證為載體、與居住年限等掛鉤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向所有城鎮居民公平提供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發展機會。其次,參照城市基本公共服務水平,酌情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標準,使基本公共服務適時從均等化向優質化、從普惠型向滿意型過渡。最后,針對鄉村公共服務滯后于城市公共服務的現狀,加大縣、鎮和鄉村公共服務資源投入力度,健全縣域基礎設施統一規劃、建設、管護機制,推動市政公共設施向鄉鎮延伸?s小城鄉公共服務差距,讓全體人民共享公共利益。
(作者:王博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