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失業保險再次釋放政策紅利,用于支持穩崗培訓穩就業,是國家穩就業任務更加艱巨的背景下,對失業保險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是穩市場主體保就業的重要舉措。
穩就業防失業是我國失業保險制度的重要功能。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落實落細穩就業舉措,明確要求延續執行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等階段性穩就業政策;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明顯提高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使用1000億元失業保險基金支持穩崗和培訓,加快培養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急需人才。4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執行失業保險保障階段性擴圍政策;提高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比例,符合條件的地區可從60%提至最高90%;允許地方再拿出4%的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用于職業技能培訓。
當前,我國失業保險常態化援企穩崗幫扶機制已經初步建成,即綜合利用穩崗返還政策、費率調整政策、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從降低企業負擔、提高勞動者技能角度穩定就業崗位預防失業。
繼2019年失業保險基金拿出1000億元支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后,失業保險再次釋放政策紅利,用于支持穩崗培訓穩就業。這是國家經濟在面臨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穩就業任務更加艱巨的背景下,對失業保險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是穩市場主體保就業的重要舉措。
實施穩崗返還,穩市場主體穩崗位。穩崗返還政策是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在年度內不裁員或企業裁員率低于當地登記失業率的情況下,可以獲得由失業保險基金按照一定比例返還的上年度本企業和職工繳納失業保險費,是用于穩定崗位的穩就業政策。目前,穩崗返還政策已經成為穩崗的主要政策,從2015年至2021年,失業保險基金共返還資金約2585億元,惠及企業1291萬戶次,穩定崗位超過5億人次,切實減輕了企業負擔,穩定了就業崗位,對促進就業和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受到企業和地方政府歡迎。
按照《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通知》規定,穩崗返還標準為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國務院會議決定再次提高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比例,符合條件的地區可提至最高90%。目前,天津、江蘇、山東、廣東、云南、寧夏等地已經按此標準出臺政策,切實為符合條件的企業紓困穩崗穩就業。
調整失業保險費率,降低企業負擔穩就業。失業保險費率調整政策包括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和減免緩繳失業保險費政策。其中,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成為穩就業的重要手段始于2015年,之后連續3年出臺降費率政策,將費率水平由3%降至1%。相比于3%的費率水平,僅2017年至2021年,全國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為企業減負約8000億元。減免緩繳失業保險費政策通常是在經濟社會遭受較大沖擊,對企業生產經營和就業崗位產生較大影響的時候采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繼續延續降費率政策,傳遞出中央宏觀調控增強實體經濟信心的政策信號。
發放技能提升補貼,通過職業培訓提能力防失業。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以發揮失業保險防失業穩就業功能為導向,將勞動者提升技能增強就業競爭力視為穩定就業的根本路徑,將職業技能培訓作為保持就業穩定、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的關鍵舉措。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使用1000億元失業保險基金支持穩崗和培訓,并明確要求加快培養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急需人才,其政策落腳點在于解決就業的結構性矛盾,即解決就業領域的招工難和就業難并存問題。“兩難”并存的主要原因在于勞動力需求與供給不匹配,部分勞動者技能不足、技能人才短缺,尤其是在制造業領域,產業轉型升級和自動化、智能化廣泛應用,使得技能人才培養短期內無法滿足企業需求,技能人才短缺已經成為影響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障礙。技能提升補貼政策的推行,通過政策引導鼓勵各地政府和企業更加重視職業技能培訓,同時也更加體現失業保險在積極預防失業和促進就業方面的基本屬性和功能定位。標志著失業保險制度的重心從被動為失業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向積極抑制失業和促進就業轉變。
落實好失業保險穩就業政策,釋放政策紅利。一是在失業保險框架內平衡政策目標和制度運行。截至今年2月底,全國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余約3330億元,基金備付期限約2.2年。在失業保險基金統籌層次較低的背景下,千億政策紅利的釋放將進一步減少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余。為保證制度正常運轉,需要在失業保險制度框架內統一決策,明確各項防失業政策實施與否,同時明確實施范圍與政策標準的決策基礎是擁有一定基金結余,確保失業保險基金可支付、風險可控。
二是充分考慮各地失業保險工作實際,增強政策可行性。一方面,要將各項穩就業政策與失業保險常規政策、各項行動計劃協同推進,同時授權地方根據失業保險工作實際細化政策措施,精心測算,合理確定政策實施條件和政策標準,保障各項政策切實可行。另一方面,要提高失業保險業務經辦效率,進一步簡化政策申請程序,減少申報材料,提高基層地區業務經辦能力和經辦信息化程度,縮短經辦周期,提高政策落地效率,讓企業和勞動者增強獲得感。
三是充分考慮政策實施過程中的風險因素,確保政策順利落地。首先,要充分考慮政策紅利引發企業和勞動者踴躍申請各項政策待遇給當前業務經辦能力帶來的挑戰以及基金支出大規模增加的可能性。其次,要充分考慮因各地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余規模不同,造成相同政策措施在不同省份的待遇水平出現較大差距的情況。因此,在政策實施過程中,要同步加強正面解讀宣傳與輿情引導,提高政策知曉度,密切追蹤各地政策實施情況、效果和基金運行情況,并適時開展評估工作,確保政策順利落地。
(作者單位: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