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是信息社會的核心生產要素,在當代影視的生產和消費過程里本是中立的數據應用,但如果將流量當作指揮棒,文化消費變成“數據庫消費”,只會被資本和平臺所劫持,滋生“飯圈”亂象,也無益于影視產品的良性輸出。
流量是網絡時代獲取注意力的數據表現形式。和農業社會的土地、工業社會的能源一樣,流量(數據)是信息社會的核心和稀缺資源,在當下已被人們視為是與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并列的五大生產要素之一。流量具體表現為搜索量、點擊量、排行榜、曝光率、評論數、轉發量、粉絲活躍度、收藏量、點贊數、交易量等,類似聲望和人氣。隨著移動媒體、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物聯網等媒介技術的迅猛發展,當代影視產業的競爭很大程度上已成為流量爭奪戰,因此就有了“引流”“蹭流量”“自帶流量”“流量饑渴”“流量劫掠”“頂流”“網紅”等說法。
流量數據可以為影視行業提供風險評估,引導和刺激消費。在合理的算法下,經得住檢測和甄別的流量能夠創造出不可思議的可能性。不過,流量從來就不僅僅是一個技術問題,流量運營的核心指標是流量變現(獲取消費金額)。流量生成的算法規制系統是按照不變的資本邏輯進行設置的,目的是最大程度地鼓勵用戶延長使用時間、有更多投入,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被資本圍獵后,不僅流量容易被操縱,就連流量的使用者——受眾也往往難逃一劫。流量獲取儼然已成為一門產業,流量可以采買、置換和營銷,可以通過技術手段干預,如買粉、刪差評、刷數據、買熱搜、改數據,通過機器或人工的方式做假流量,炮制出不可靠的收視率、評分、評獎和排行榜或無效聲量,破壞了誠信體系。缺少算法規制的數據充滿了偏見、歧視和黑箱操作,無法保證流量的準確性和安全性。
對娛樂資本和平臺而言,如果評價文藝作品的質量和藝人的貢獻與影響只依據流量,推崇“流量明星”和“流量作品”,只會被流量劫持,在付出海量的片酬和分配大量資源之后,大大擠壓并搶占了影視項目的制作成本和渠道。結果往往是流量產品大行其道,良心之作后繼乏力,小鮮肉左右逢源占據“C位”,老戲骨退居邊緣,“劣幣驅逐良幣”,也使得許多文藝作品的流量數據與口碑形成巨大反差。對受眾和粉絲而言,他們被營銷方灌輸了“不花錢就不是真粉”的理念,被誘導著持續投入真金白銀和真情實感,為偶像“氪金”、集資應援、“搬家”、打賞、刷榜、打投、“養號”、買代言、“洗廣場”、沖銷量、“撕番位”,不僅供養著自家“愛豆”,還催生了“職粉”“粉頭”“站姐”等行業新角色,成為受剝削的“數據勞工”和待收割的“韭菜”,也激發出各種“飯圈”亂象。殊不知,追星固然是個人自由,但保持獨立的個體與所愛的明星一起發展才是更大的快樂:“我更喜歡和你在一起時的我自己!”對于流量明星而言,如果違背內容生產的藝術規律,一味遵循“流量越大,工作機會越多”的商業邏輯,在急功近利的造星之路上喪失職業操守,缺乏責任擔當,只知貪婪吸金,難免會失范失德,甚至違法犯罪,最后“塌房”過氣,既失去了現在,也失去了未來。以流量為圭臬的營銷之戰不會有真正的贏家。
互聯網商業模式三要素(產品、流量和變現)中最重要的不應是流量而是產品。歸根到底,文藝作品的生產和消費還是要回歸優質的內容生產的正軌,要依靠藝術家的原創力和想象力。流量比流星還要短暫,虛擬流量易逝,產品質量長存。流量為王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我們需要化大流量為正能量,執行合理合法的算法規制,建立非市場化的、真正有公信力和生命力的評價體系,嚴打數據造假,這樣才能創造清朗的文化氛圍,維護文藝創作和內容生產的健康生態。
(作者:胡疆鋒,系首都師范大學文學院教授,北京文藝評論家協會2021年度簽約評論家,文章系國家社科基金藝術學重大項目“微時代的文藝批評”的階段性成果)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