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是創新活動的主體,是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關鍵環節。民營企業是創新發展的主力軍,也是集聚科技創新要素的重要載體。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重要作用,能夠有效解決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增強企業的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而且能有效助力我國科技創新水平的整體提升。
第一,積極發揮民營企業對科技創新的重要作用,加強產學研深度融合是關鍵一環。
作為我國科技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產學研深度融合旨在發揮企業技術創新主體作用,實現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產學研主體的深度融合。這一融合過程,有助于整合優化科技資源配置,發揮人才集聚、組織有序的優勢,調動各類科研院所的積極性,推動重要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在這一重要環節,民營企業需承擔起應有的角色,吸納更多創新要素,將其活躍全社會創新、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的重要作用發揮出來。
一方面,要加快并優化技術與資本、勞動、市場等有效結合,實現技術輸出與企業轉化的無縫銜接,完善共性基礎技術供給體系,強化技術成果商業化應用,暢通“科研—轉化—產業”全鏈條。另一方面,要完善科研成果評價機制,堅持以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動規律的評價制度,完善科技項目分類評價制度,全面準確反映成果創新水平、轉化應用績效和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與此同時,還要發揮企業的“出題者”作用,在科技項目立項、評審等環節適當引入企業、金融機構、中介機構等,建立以需求為導向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促進科研成果更好轉化為經濟效益。
第二,積極發揮民營企業對科技創新的重要作用,需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需在加強頂層設計、強化協調機制等方面下功夫,更好保護企業的科技創新成果,激發企業的創新動力。
具體來看,要深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降低知識產權維權成本,在制定知識產權相關工作規劃、組織開展知識產權申請和鑒定、處理知識產權糾紛等方面切實發力,引導企業及時更新專利申請信息,并加強對知識產權服務、糾紛處理機制等方面的援助。就企業自身來說,也要按照企業的發展戰略目標,開展關于知識產權戰略的專門研究,建立企業核心技術和核心產品名錄,對產品研發、技術改造、產品生產、產品銷售的知識產權全生命周期進行保護。同時,進一步完善企業知識產權信息管理,及時關注與本企業相關的技術,更好實施技術改進和技術創新,提高企業科技創新能力。
第三,積極發揮民營企業對科技創新的重要作用,還要下大氣力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重點是通過創新金融工具,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滿足民營企業開展科技創新的金融需求。一是多樣化發展各類股權融資渠道,持續推進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制度創新,更好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二是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杠桿作用,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成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構建引領和促進科技創新的風險分擔機制,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種子期、初創期企業;三是完善科技金融信貸服務,推進傳統金融服務數字化轉型,建立支持科技型民營企業的信貸產品體系。
第四,積極發揮民營企業對科技創新的重要作用,需著力完善人才發展機制。
創新的事業呼喚創新的人才,人才是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第一資源,要建立更為靈活的人才管理機制,最大限度支持和幫助民營企業人才的創新工作,讓人才進得來、留得住、干得好。
既要發揮好高校的人才“蓄水池”作用,支持高校有針對性地培養高端人才,尤其是圍繞企業關注的重點行業和關鍵領域,通過布局重大課題項目研究、重大科研任務攻關,培養高科技人才;又要加大政府對企業在人才引進和儲備方面的支持力度,整合現有各類人才計劃,考慮將企業科技人才建設納入各級政府人才發展規劃,落實好人才引進和保障等方面的優惠政策。與此同時,還要完善現有的企業人才引進流程,打造適應企業發展的人才儲備體系,建立健全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激勵機制,整合職業技能培訓資源,培養一批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人才,使人才結構更好適應產業結構的優化方向。
第五,積極發揮民營企業對科技創新的重要作用,還需努力創造支持企業開展科技創新的良好氛圍。
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是民營企業增強創新能力、更好開展創新活動的重要因素,需采取務實舉措為民營企業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充分釋放其科技創新潛能。
要優化提升支持民營企業創新的相關政策,建立和完善科技、教育、稅務等部門信息共享機制,支持企業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吸引優秀人才,建立科技型企業成長加速機制;要進一步擴大內需市場,加強對自主創新的支持力度,鼓勵民間資本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參與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要創建“矩陣式”產業扶持體系,從企業招商、項目培育、人才支撐、惠企政策等方面,為企業提供多維度、全方位、精準化服務;要建立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市場和平臺,細化各類成果交易規則,有效減少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為民營企業獲得新成果、使用新成果創造良好條件。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湖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分中心 周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