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喬瑞慶認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必然要減碳。對于運動式“減碳”絕不能聽之任之,而是要及時解決。減碳要尊重區域差異,因地制宜科學施策,積極穩妥推進。
據媒體報道,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引領下,減碳浪潮正席卷各地。據不完全統計,截至6月末,已有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發布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的行動方案。省級層面,上海、福建、海南、青海等地提出在全國達峰之前率先達峰。但與此同時,也有個別地區出現空喊口號、蹭熱度,或“一刀切”、過度超前行動等運動式“減碳”苗頭。
推動高質量發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必然要減碳。目標已經確定,關鍵是采取什么樣的行動。宏觀經濟整體是一個復雜的動態運行體系。減碳,不只關乎環保問題。當把減碳放在動態的經濟運行體系中觀察時,它涉及到價格相對變動、企業成本增減、市場主體發展、就業民生保障等很多方面。如果不考慮減碳所帶來的聯動效應而采取過激舉措,用力過猛,就可能在多方面導致總量失衡和結構性失衡。
應當承認,碳排放情況是有區域差異的。一些地方工業集中度高,高能耗企業比較多,相比那些以第三產業為主的地方,減碳任務自然較重。特別是有的地方由于資源稟賦優勢,開采冶煉企業較多,減碳壓力就更大了。一言以蔽之,減碳要尊重區域差異。不結合實際情況搞“一刀切”,不僅推進難度大,而且推進過程中可能引發和疊加其他問題。
運動式“減碳”之所以出現,自然有主觀認識上的原因。一些地方主政者沒有充分認識到減碳工作的復雜性和長期性,分析研判工作也沒有做實,不是“辨證施治”,而是整齊劃一推進。調研不夠全面,對實際情況就難以明了;工作舉措研究不夠深入,對可能出現的不利影響就會預判不足。
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政績觀存在偏差。有的地方主政者期望在短期內出政績,試圖用減碳成效來證明工作能力。然而,從經濟學角度看,政績沖動的個體理性在結果上往往表現為集體非理性,進而導致不利后果。值得注意的是,運動式“減碳”,已對大宗商品價格回落造成了掣肘,提高了企業用能成本。
對于運動式“減碳”絕不能聽之任之,而是要及時解決。近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要統籌有序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盡快出臺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堅持全國一盤棋,糾正運動式“減碳”,先立后破,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工作導向已經明確,各地應對減碳工作進行自我檢視,排查整改,因地制宜科學施策,積極穩妥推進,以確保順利完成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任務。(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 喬瑞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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