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消協發布了“雙11”輿情監測報告,點名批評了直播帶貨中出現的刷單造假、售后服務差等問題。很快,主播們相繼否認自己參與造假,有的稱沒有參與任何直播運營,對直播數據統計過程毫不知情;有的稱對產品不了解,出事后才送檢。這些回應反映出主播們不夠愛惜自己的羽毛,而且法治意識淡薄。
根據本月初發布的《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主播須根據具體情形履行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或廣告代言人的責任和義務。按照《廣告法》,廣告發布者需確保點擊率、發行量等資料真實,廣告代言人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
因此,整治直播帶貨亂象,首先要按照《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明確直播帶貨的廣告性質,壓實平臺、商家和主播的主體責任,對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懲處力度,罰到他們不敢再犯,絕不能一句輕飄飄的“不知情”就撇清責任。
同時,還要看到,知名主播被點名是因為他們容易引起社會關注,但主播們并非直播亂象的根源,直播間也只是發布廣告的場所。只盯著直播間恐怕治標不治本。正如中消協報告所指出的,觀看人數吹牛、銷售數據“注水”等影響力指標造假,已經形成了一條產業鏈,主播不過是最終呈現的環節。惡意刷單、虛構好評是電商平臺長期被詬病的老問題,現在只不過從網紅店搬到了直播間。這與線下網紅店雇人排隊當托兒是一回事,都是商家誠信出了問題,再加上違法成本低和不法收益高,個別商家就會選擇走捷徑、刷數據欺騙消費者和出錢的廣告主。
看熱鬧歸看熱鬧,監管部門和消費者必須意識到,直播帶貨現在走的彎路,仍是其他銷售渠道此前走過的那條彎路。要遏制直播亂象,除了對直播帶貨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管,強調不得發布虛假信息、不得虛構或者篡改關注度、瀏覽量、點贊量、交易量等數據,還要盯緊相關問題發生的根源。
對于涉及虛假宣傳或侵犯知識產權的問題,要對假冒偽劣商品從源頭予以打擊,加強對虛假廣告和侵犯知識產權廣告的篩查,讓假冒偽劣產品沒有生存空間,并將處理結果歸集到企業名下,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網向全社會公布。
對于疑似刷單造假問題,監管部門要與平臺密切合作,對有刷單行為的商家實行封號、下架等措施,從嚴處理,并視情節依法嚴懲,徹底斬斷刷單造假產業鏈,讓刷單變得無利可圖。同時,監管部門自身也要強化大數據監管能力,有效監控、識別異常交易,避免瑞幸咖啡之類的事情再次發生。
對于因標準缺失引起的問題,要加快完善標準。特別是針對消費者比較關注的商品和服務,要盡快出臺強制標準和行業標準,用標準來倒逼質量提升、指導產業發展、確立監管標桿,不要任由其雜亂生長,讓原本很有希望的產業跑偏。
一般說來,商業實踐會走在監管政策前面,不當逐利行為會繼續尋找某些時髦的外衣去逐利。但萬變不離其宗,只有緊盯市場亂象根源及時出招治理,才能凈化市場環境,讓消費者安心消費。(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佘 穎)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