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城鎮和鄉村是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城鎮的發展離不開鄉村繁榮的支撐,鄉村的振興也離不開城鎮的有力輻射和帶動。《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提出“堅持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雙輪驅動”的要求,正意在于此。
當前,我國新型城鎮化快速推進,發展質量日益提升,城市輻射帶動農村的能力進一步增強,為推動鄉村振興提供了良好條件。同時也要看到,我們更好推動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同發展還面臨一些矛盾和問題,主要體現為: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各種規劃之間缺乏協調,城鄉規模結構和空間分布尚不合理;農村人口進城容易留城難,“候鳥式”遷移現象較為突出;農村人口單向流出,鄉村振興需要的人力資源和專業人才較為缺乏;鄉村產業發展后勁不足,生態環境亦相對脆弱。對此,我們有必要進一步推動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同發展,在城鄉之間合理配置資源要素,切實發揮城鄉要素互補和功能相互支撐的作用。
加強城鎮化與鄉村振興的協同,能有力推動農業現代化。一方面,新型城鎮化的有序推進,加快了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進程,促進了資金、技術、信息、人才和管理等要素向鄉村流動,有力推動了農業規模化發展,為鄉村發展增添了新的活力。另一方面,推動鄉村振興,建設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推動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能夠以提升農產品供給質量有效滿足城鎮人口需要,帶動鄉村產業發展。
加強城鎮化與鄉村振興的協同,能為打破城鄉二元結構提供助力。通過將城鎮與鄉村統一規劃,能夠重新構建城鄉平等的空間結構和城鄉產業互補鏈條,實現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公共服務均等化、生態環境共建共治,推動城鄉融合發展。
推動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同發展,需在以下幾個方面切實發力:
一是強化規劃引領,科學確定城鄉規模結構和空間分布。在頂層設計的框架下,各地需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現狀與趨勢、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等情況,科學把握鄉村、小城鎮及大中城市的差異性和發展走勢,科學確定鄉村、小城鎮及大中城市的規模結構和空間分布。加強各類規劃的系統銜接和統籌管理,堅持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雙輪驅動,形成多規合一、區域一體、城鄉融合的規劃體系。
二是加強有利于城鄉融合發展的政策體系。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同步推進新型城鎮化快速發展,需要長期性、系統性、綜合性的城鄉融合發展政策體系支持。要在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城鄉融合發展的保障體系等方面下功夫,放寬落戶條件,拓寬城鄉居民落戶通道;建立促進城鄉融合的相關就業制度,改善就業環境,破除歧視性限制和不合理規定;建立城鄉融合發展的保障體系,無論是鄉村居民進城經商務工,還是城鎮居民下鄉創業,都應享有與轉入地居民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三是構建城鄉資源要素雙向流動的格局。堅決破除妨礙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和平等交換的體制機制壁壘,建立健全工商資本下鄉促進機制、財政投入保障機制等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推動城鄉之間勞動力、土地、資本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平等交流和均衡配置。
四是采取務實舉措推動城鄉產業融合發展。需以綠色生態為導向,順應市場和產業的發展規律,優化城鄉產業空間布局,統籌布局生產加工、物流營銷、新產品研發、配套服務等功能板塊,提高城鄉產業規模、質量效益和競爭力。要推動農村產業發展與新型城鎮化相結合,積極拓展“農業+”鄉村產業發展的模式,把鄉村產業納入城鄉產業體系的大格局中,加強城鎮工商業與鄉村農業產業的對接與協作,打通城鎮和鄉村之間的產業鏈,并進一步延長產業鏈、價值鏈。加快推動鄉村傳統農業與城鎮精深加工業、現代物流業,以及休閑旅游、健康養生、教育科普等產業的融合發展,充分發揮鄉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對促進就業、農民增收、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巨大推動作用。
(作者:安徽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 汪恭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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