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近日報道,江西贛州江南宋城歷史文化旅游區(qū)掛牌4A級景區(qū)不到一個月,有關杭州宋城狀告贛州江南宋城的消息在坊間傳播開來。盡管消息并未得到最終證實,但“宋城”疑案已引起各方關注。
宋城演藝打造的杭州宋城于1996年開業(yè),其擁有“宋城”注冊商標的專用權,核定使用在第41類演出服務等服務項目上。此前,杭州宋城演藝曾起訴過開封“小宋城”。這起被戲稱為“南宋”訴“北宋”的官司,以開封“小宋城”的敗北而告終。
此類“名頭”之爭,并非什么新鮮事。最為常見的便是名人故里之爭,如四川江油、湖北安陸、甘肅天水都自稱是李白故鄉(xiāng),江油還曾發(fā)律師函要求安陸停播李白故里宣傳片。為什么要爭個誰“真”誰“假”呢?個中既有歷史的因素,也有現實的考量,簡單來說可以歸結為:“名頭”搭臺,經濟唱戲。
此樁“宋城”疑案目前撲朔迷離,不知是何走向。不過,如果真的訴諸法律,相信有關部門自會依法做出公正裁決。對于此類紛爭,除了關注結果,我們更需要思考的是:除了相爭,還有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案?
答案或許并沒有那么復雜。早在2017年,《“十三五”旅游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就曾提出“跨區(qū)域旅游合作”。與其相爭,不如合作,尋求共贏。以贛州、杭州、開封三城為例。開封是北宋的都城,杭州則是南宋的都城。杭州宋城的主體建筑依據北宋畫家張擇端的長卷《清明上河圖》而建,還原了宋代都市風貌。而贛州雖非都城,卻也是宋代36座大城市之一。這座江南宋城薈萃了古城墻、古石窟、古窯址、古碼頭、古浮橋等宋代名勝古跡,屬于“原生態(tài)”。可以說,三城在展現宋文化上各有千秋,若能攜起手來形成合力,共同發(fā)掘好、傳承好、推廣好宋文化,對于宋文化品牌的打造以及當地旅游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都大有裨益。
近些年,“跨區(qū)域旅游合作”的成功案例也不鮮見。如上海、嘉興、吉安、遵義、延安五地組成的紅色旅游合作聯盟,除了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還約定建立五地旅游系統(tǒng)相互交流、學習、培訓新機制,并建立五地市場主體的合作機制,聯合開發(fā)紅色旅游精品線路,積極開展五地宣傳互動、聯合營銷等。總之,“合”已是大勢所趨,“后浪”不妨學習“前浪”的經驗,并結合自身實際走出一條特色“合”之路。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