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圍繞激發市場活力,聚焦平臺經濟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加大政策引導、支持和保障力度,落實和完善包容審慎監管要求,推動建立健全適應平臺經濟發展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著力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在業內人士看來,此次《意見》從優化完善市場準入條件、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鼓勵發展平臺經濟新業態、優化平臺經濟發展環境、切實保護平臺經濟參與者合法權益五個方面做出具體部署,明確了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路徑,同時也說明平臺經濟還有很大潛力可挖。
作為數字經濟時代的產物,平臺經濟是互聯網技術帶動的商業模式,其本身并不生產產品,但可以通過互聯網技術來實現供需匹配、物流配送、服務監督等功能。
平臺經濟到底有怎樣的魅力?從市場層面來看,電商平臺、外賣平臺、城市出行平臺,在線旅游平臺、共享住宿平臺以及社交平臺等,已經融入人們的日常生活之中。與此同時,在醫療健康、教育培訓、養老家政、體育等新興服務領域,平臺經濟也開始大展身手。
此前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平臺經濟也給予高度評價,指出互聯網平臺經濟是生產力新的組織方式,是經濟發展新動能,對優化資源配置、促進跨界融通發展和“雙創”、推動產業升級、拓展消費市場尤其是增加就業,都有重要作用。
以增加就業為例,通過加大投入、擴容市場和數字化賦能,餓了么口碑僅在三四線城市創造的就業崗位,今年一季度就已超過25萬個,包括直接拉動蜂鳥配送騎手就業和間接拉動餐飲、零售、生活服務等從業人員就業。
正是因為平臺經濟的潛力大,所以《意見》要求,優化完善市場準入條件,降低企業合規成本,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加強網絡支撐能力建設等,體現的是對平臺經濟的重視和支持。
當然,在支持平臺經濟發展的同時,《意見》也對平臺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暫時性問題給予了關注。
針對“二選一”問題,《意見》提出,嚴禁平臺單邊簽訂排他性服務提供合同;針對靈活用工帶來的問題,《意見》也提出抓緊研究完善平臺企業用工和靈活就業等從業人員社保政策,開展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積極推進全民參保計劃,引導更多平臺從業人員參保;針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意見》督促平臺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和舉報機制,公開投訴舉報電話,確保投訴舉報電話有人接聽,及時受理并處理投訴舉報等。
可以說,此次《意見》對監管部門和平臺企業都提出了要求。對于監管部門來講,支持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要做好“加減法”,要把包容審慎和依法監管要結合起來。一方面,應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避免用老辦法管理新業態,給予創新一定的政策容忍度和適當試錯的空間,營造一個包容有序,又充滿活力的發展環境。另一方面,對于出現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也要依法從嚴打擊。
對于平臺企業而言,要順勢而為,勇于探索新業態,提供更多優質產品和服務不斷滿足消費者多樣化的需求。同時,依法合規經營,依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從業者權益,為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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