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著力優化營商環境。我國有上億市場主體,而且還在不斷增加。把市場主體的活躍度保持住、提上去,是促進經濟平穩增長的關鍵所在。只要市場主體有活力,就能增強內生發展動力、頂住經濟下行壓力。
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需要優化營商環境。這意味著政府要“讓”,將應由市場決定的事情交還給市場,讓企業多用時間跑市場,少費功夫找市長;要“放”,即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解決困擾企業多年的“彈簧門”“玻璃門”問題,最大程度激發市場主體創業創新活力。
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需要以公正監管促公平競爭。這意味著,政府要把該做的事做好,把該管的事管好,當好經濟生活中的“裁判員”。要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同時,要建設高效廉潔的服務型政府,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政府工作重點要轉到加強市場監管、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上來,用公正監管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
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還要積極推動減稅降費,讓市場主體特別是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有切實獲得感。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普惠性減稅與結構性減稅并舉,重點降低制造業和小微企業稅收負擔”,意義正在于此。
上下同欲者勝,風雨同舟者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需要各方共同攜手,畫好發展的“同心圓”。(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祝惠春)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