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譚浩俊認為,“深圳房改新政”是樓市長效管理的積極探索和嘗試。如果其他地方也能認真探索,充分借鑒“深圳房改新政”經驗,出臺各自有針對性的政策舉措,將有利于形成樓市長效管理機制,促使樓市從調控轉向管理、從行政轉向市場。
6月5日,深圳發布《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這部《意見》將給深圳未來的住房供應體系帶來深遠變化,它明確了面向未來18年(2018年至2035年)的住房發展目標,同時對住房供應結構和比例進行調整,明確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60%左右。
作為改革開放前沿陣地,40年來,深圳一直以改革者、開放者的形象出現。因為改革,深圳從一個小漁村變成了一個現代化都市,成為在北京、上海之后經濟實力排名全國第三的城市,同時也是創新能力最強、改革意識最濃、發展勢頭最好的城市之一。
此次出臺的樓市新政,很大程度上,又是一次改革創新的成果。深圳這樣做,不僅是發展的需要,也是矛盾積累到一定程度后找到的化解之策。能夠如此大力度地對樓市進行改革,對樓市機制進行調整,源于深圳已經把改革融入血液、把創新變成細胞。要改,就改最難的;要做,就做最好的。
深圳的住房制度改革,是從1987年土地“第一拍”落槌到隨后1988年住房市場化改革開始的。其間,深圳的房地產市場也像全國其他地方一樣,經歷了房價上漲帶來興奮和痛苦交織的過程。特別是近年來,由于房價的過快上漲,已經讓深圳的企業面臨巨大壓力,對人才引進等也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甚至有輿論認為,房價上漲正在逼退深圳的制造企業。
逼退深圳的制造企業,這個命題其實是不成立的。部分制造企業撤離深圳,可能與地價、房價上漲有一定關系,但是更主要的還是與深圳的經濟轉型步伐加快有關,與深圳推動企業創新有關。一些在技術、產品等方面沒有優勢、沒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撤離深圳,是完全符合深圳轉型升級目標的。
盡管如此,還是需要通過積極的改革,將房價無序上漲的勢頭控制住,讓房價回歸理性,實現“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目標。所以,在全國其他地方還在用限購、限售、限貸等手段進行樓市調控時,深圳的“第二次房改”開始了。最新出臺的住房規劃表明,深圳又一次走在了全國前列。
事實上,深圳的此次住房新規劃并非一日之功,也不是為一時之需,早在去年發布“深六條”和“深八條”時就已經融入了許多長效管理的措施,如多元化住房供應。而此次的房改新政,更是把最大難題的土地供應、公租房建設、企業存量土地盤活等全部納入到新政范圍,尤其商品房只占全部住房的40%,是與國際接軌的重要體現。
值得商榷的是,把人才房納入保障房體系是否合適,這尚需要評估。因為,一旦納入,就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定漏洞,一些企業和個人很可能會利用人才做文章,導致保障房管理失控。
但是不管怎么說,“深圳房改新政”是樓市長效管理的積極探索和嘗試。如果其他地方也能認真探索,充分借鑒“深圳房改新政”經驗,出臺各自有針對性的政策舉措,將有利于形成樓市長效管理機制,促使樓市從調控轉向管理、從行政轉向市場。(中國不良資產行業聯盟研究員、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 譚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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