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券日報》等媒體報道,近期,天津、河北、遼寧、廣西、甘肅等地紛紛出臺措施,聚焦改善營商環境,促進民間投資快速增長。
鼓勵民間投資、促進民間投資增長,一直是各級高度重視和積極推進的一項工作。特別是經濟進入新常態以后,如何調動民間投資的積極性,就更成了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從中央到地方都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且都有一些突破和創新。
然而,從實際情況來看,民間投資的作用并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很多民間投資者仍處于觀望狀態。除了等待宏觀政策進一步放開、等待國有企業改革、等待行業開放等之外,與營商環境不佳、民間投資者缺乏投資信心也有著密切關系。尤其是營商環境,已成為影響和制約民間投資最重要、最關鍵的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從近年來各地改善營商環境的做法來看,更多的是把重點放在了政策方面,即盡一切可能給投資者提供各種優惠政策、提供資金支持、提供政府補貼等,而在如何服務方面,則顯得相對較弱,缺乏應有的約束機制和制約手段,形成了政策硬服務軟、政策優服務差的矛盾格局,導致政策的作用難以有效發揮,各種負面新聞頻繁出現。
我們說,給投資者以政策上的支持和幫助,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特別是一些好的產業項目,更應當在政策、資源、資金等方面予以支持。但是,決不能出現重政策、輕服務,給政策、不給服務的現象。而這,恰恰又是很多地方最容易出現問題、最難真正引起重視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方面。事實也反復證明,凡是投資項目多的地方,都服務水平高、服務質量優、投資者反映好。
我們并不否認,在地方出臺的各類鼓勵民間投資的政策中,也會把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當作改善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但是,在推出提高服務水平的措施方面,顯然沒有出臺政策來得那么過硬、那么有效率、那么有底氣。服務方面做不到位,主要表現在兩大方面:一是答應的政策不能按照承諾的期限和標準兌現,存在遲遲不到位或到位不完整現象,如土地供應、資金支持等,影響投資者積極性,也對其他投資者產生心理影響;二是不能像承諾的那樣提供良好服務,承諾更多地停留于文件、會議和口頭上,沒有傳遞到具體的職能部門和工作人員身上,尤其是審批,仍然存在相互推諉、相互扯皮、前置條件互相制衡等方面的問題。其后果,就是投資者沒有辦法兌現自己的承諾,如開工、竣工、投產等。一旦投資者不能兌現自己的承諾,相關職能部門就會以檢查的名義,對投資者進行各種各樣的干擾,甚至罰款。
也正因為如此,各地在紛紛出臺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政策的同時,是否應當先把過去出臺的政策梳理一遍,看看哪些落實到位了,哪些沒有落實到位,沒有落實到位的原因是什么,如何才能避免有政策、無結果,有承諾、不兌現的現象。如果這些問題不弄清楚、不解決好,出臺新的政策,除了吸引眼球,不會有更好的效果,有可能只是走過場、圖形式、做樣子,而不是實實在在地給民間投資創造條件。
應當說,去年下半年以來,在各項政策的持續作用,尤其是中央對政策落實的多次督查下,民間投資開始出現一定反彈,民間投資者的投資熱情也有所復蘇。
為了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的熱情,近一段時間以來,許多圍繞企業家的相關政策和文件紛紛出臺,特別是弘揚企業家精神和對幾起企業家案件進行重新審理,更是讓民間投資者看到了新的希望,增添了新的動力。很顯然,這樣的具體做法,比起只拼政策、只喊口號的花架子要實在得多,也實惠得多。政策重要,服務更重要。營商環境,決不是靠比拼政策能夠改善得了的,必須要靠服務。只有服務好了,政策的作用效果才好。否則,會使政策的實施效果大打折扣。一些地方出臺了那么多優惠政策,仍然沒有吸引到投資者,原因應當在于,服務環境不佳,投資者不想去冒險。 (作者為中國不良資產行業聯盟研究員)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