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在中國互聯網上刷屏。這一次公眾不是討論案件本身,而是對江歌的室友劉鑫口誅筆伐。
互聯網上還原的情節大致是,殺江歌的嫌犯陳世峰是劉鑫的前男友,劉鑫在與陳分手后,遭到后者糾纏,劉鑫搬到好友江歌的房子里同住。陳最后來行兇時,江歌在門外擋住了陳,被陳捅了10刀,而劉鑫在房間里反鎖了門。
互聯網質問劉鑫當時為何不開門對江歌施救,但更憤怒于她之后拒見江歌母親,不僅不配合江歌母親為女兒伸張正義,而且對江歌母親翻臉,切斷了與她的任何聯系。
互聯網的道德聲討難免會在細節上產生一些選擇性,但事實的大輪廓看來就是這個樣子。輿論場對劉鑫事中和事后的種種表現進行了疾風暴雨般的質問和譴責,這種譴責帶給劉鑫名譽的污損注定將對她日后的生活產生困擾。
我們無從而知劉鑫與此事無關的日常表現及道德面貌,但是她在這件事情上的所作所為的確有違道德,對不幸的江歌母親造成了二次傷害。江歌看來對她是有恩的,知恩圖報處在人世間道德的核心線上,而不以怨報德則是底線;ヂ摼W深信,劉鑫破了這一底線。
劉鑫的做法顯然沒有違反法律,她不能為江歌的死承擔責任,在法律和道德上都如此。問題在于,她是否必須去安慰江歌的母親,當她和父母在微信上拉黑江歌母親,并且可能在電話里與她吵嘴,說了不敬之語的時候,這個家庭是否已經處在道德上“十惡不赦”的位置?
應當說,生活中不講道德、做事“壞良心”的現象并非很罕見,轉型中的中國社會當下實際道德水平并不很理想。一個人無論做錯了什么事,只要他沒違法,從道理上說,他所承受的懲罰就不該超過法律對罪犯的懲戒。
然而互聯網把全國變成“同一個社區”,這個社區疾惡如仇,愛憎分明,而且還有一些理想主義。劉鑫的案例符合“壞典型”的幾乎全部條件:她被女室友挺身而出搭救,她對女室友的“為她而死”卻不肯做舉手之勞的報答,拒絕配合維護恩人的名譽,也拒絕安慰她的母親。沒有人商量好,但是所有的正義感都沖著她傾瀉而出。
這大概是互聯網第一次對一個有過錯但沒有違法的女生做全網規模的集體聲討。這或許可以看成是互聯網在拿劉鑫為制裁不合格的人性祭旗。
互聯網在敲這樣的警鐘:誰都不能蔑視道德。法律規定了行為的最低標準,道德則劃出了人性的最低限度。突破前一個底線,法律管你。突破后一個底線,過去有更多開溜的機會,但互聯網時代的舉報箱無處不在,說不定什么時候,道德的討伐就會從天而降。
互聯網的道德討伐不會像現實法庭那樣度量輕重,互聯網上并沒有一個準確的標尺,用來計算劉鑫一家人現在付出的代價是否是最恰當的。互聯網的法則是最原始的“殺一儆百”,總會有人撞到槍口上的。
這兩天輿論場對劉鑫的懲罰毫無疑問舉起的是道義旗幟,無論這是“網絡暴力”,或者是正義的集體吶喊,它所展現的就是今天中國互聯網的真實面貌。有人提出,對劉鑫的聲討也需在法律規范之內進行,這種聲音的發出也是有益的。總之,我們所有人都生活在互聯網時代,我們必須接受它的規則,不僅守法,也對道德底線抱以更多敬畏之心。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