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虛擬貨幣的ICO開始火了,幣久網、幣眾籌、立方投、ICOAGE、ICO365平臺生意火爆,甚至比資本市場的IPO更勝一籌。同時,大量與ICO無關的項目都一窩蜂涌向市場,魚龍混雜,將社會民眾吹得眼花繚亂,更將無數缺乏金融風險防范意識的投資者引入快速發財的惡夢之中。數據顯示,從2012年到2016年4年里,ICO融資復合增長率達到547%。今年上半年,國內的ICO規模也已已逾26億人民幣,ICO平臺逾50家,國內參與ICO的人數達到200萬人。
所謂ICO,也稱首次公開募幣,其以比特幣為募集對象,項目負責人通過向不特定的投資者發行加密代幣,為所謂的項目進行融資。隨著美容、社交、白酒、競技等“奇葩”項目的進入,導致了ICO項目的蠻荒生長,作為虛擬貨幣代表的比特幣也迎來飆漲。
目前ICO由于尚缺乏監管制度和監管主管部門,已暴露了大量金融風險隱患:一是以區塊鏈創新幌子欺騙廣大投資者,達到非法融資圈錢之邪惡目的;二是由于缺乏正規審批渠道,沒有嚴格把關,致使目前市場上大多數ICO項目不靠譜;三是價格被人為操縱如同“過山車”,既造就了一夜暴漲的造富神話,吸引越來越多的投資者進場,同時也面臨著暴跌、損失慘重等風險,扭曲了ICO本來面目和發展初衷。
顯然,根據當前ICO90%是蓄意騙錢、剩下10%中又有90%是偽需求的現實,尤其ICO滋生加劇行業泡沫、擾亂金融秩序、侵蝕民眾財富等各種社會危險,必須出重拳予以打擊。因而,將ICO納入正式金融監管已到了刻不容緩地步。同時,按照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確定的強化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統一性、穿透性”將所有金融業務納入監管的要求,ICO應毫無疑問地納入有效金融監管范圍。
對ICO監管,筆者認為不妨從四方面著手:首先,明確法理定性,盡快將ICO行為進行準確法律界定。對ICO的企業進行登記式管理、對ICO募集的代幣進行公開透明的托管管理,項目發起方、代幣流通平臺、第三方宣傳機構,對項目真實性需要加強考察,增加投資者風險教育,有效控制風險;同時,為了不抑制金融創新,也可參考英國、新加坡推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監管系統,將創新和風險間的矛盾最小化;其次,筑牢監管基石,抓好ICO產品登記、信息披露、資產托管、項目真實、合格投資等內容真實性審核關,防止虛假項目ICO等騙人圈錢把戲的進一步惡性化和膨脹化。因為這些內容是監管機構了解和監控高風險金融業務的有效方法,能夠讓項目更透明,更能有效約束投機資金和控制投資風險;再次,突出解決監管難點,盡快明確監管主管機關,結束無人監管的局面。央行、證監會、銀監會等職能部門應及時溝通,消除由誰主管監管的無謂爭論,在沒有明確監管主管部門之前,可進行聯合監管,因為它不僅涉及我國法定貨幣,也屬代幣有價證券范圍,更有可能涉及到非法集資;最后,各級政府開動宣傳,讓全體民眾提高金融防范意識,自覺隔斷與騙人圈錢ICO的聯系,鏟除ICO滋生的社會土壤,讓非法圈錢的ICO無處遁形。
可喜的是,近日央行、證監會、銀監會已組織ICO專門座談會,這件事在業內解讀為“標志性事件”,預計ICO納入有效金融監管已為時不遠。(中國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