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生在河南駐馬店的“女子遭二次碾壓”事件,余波未盡。6月15日早上,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轉發一篇評論《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么》,討論此案。文中再度提及十年前發生于南京的彭宇案,認為正是此案導致“倒地扶不扶”成為一個困擾人們多年的中國式難題。
這篇文章轉載自同一天人民法院報頭版。文章還指出,公眾認為彭宇案是“好人蒙冤”,并非真相。事實是,彭宇在二審庭審時以及事過多年后,都承認自己與老太太發生了碰撞。
這些年來,一旦社會上發生“倒地扶不扶”的爭論,人們都會聯系到彭宇案。從客觀后果看,彭宇案確實造成了巨大的社會負面作用,讓一部分人在該出手相扶時停住了腳步,不敢上前。多年來,這就像一道魔咒,一個怪圈,籠罩著公共輿論空間。難怪駐馬店的悲劇發生后,有人直言,“南京彭宇案就是今天所有見死不救的開始”。
但僅指出彭宇案造成的現實后果,還不能完全破解這道魔咒。要讓全社會走出這一怪圈,仍須追問彭宇案何以演變成為“好人蒙冤”的故事版本,以及這又是如何影響公眾行為的。
這篇文章指出,一審法院認定彭宇與老太太相撞并無不妥,問題出在“當年一些媒體一邊倒地將彭宇‘人設’為被冤枉的‘好人’”。這話只說對了一半。當時,也確實有部分媒體的報道和評論傾向于站在彭宇這邊,但這并不是因為媒體故意拉偏架,而是一審判決書大量使用了“從常理分析”“與情理相悖”等非法言法語,加上真相尚且不明所致。
如果在其后的審理過程中,法院方面堅持公布真相,仍有可能扭轉輿論偏見。非常遺憾的是,當年在二審開庭之際,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增設了雙方均不得在媒體上披露該案相關信息和發表相關言論的保密條款,致使案件真相在很長時間內未能及時讓公眾知曉,這才導致該案最終變成了“好人被冤枉”的流行版本。
不管這是不是法院從中調解的結果,該保密條款在今天看來都是很不妥當的。這在客觀上等于遮蔽了真相,誤導了公眾。而直到雙方達成和解的5年后(2012年初),面對彭宇案成為多起“倒地不扶”事件的“背鍋俠”,南京市有關部門才主動出面公布真相,指出輿論和公眾認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實真相。但這時候已經晚了,誤讀與偏見已經造成,并且成為公眾的一種“刻板印象”。
由此可見,破除彭宇案怪圈的關鍵,就在于公開真相,讓事實說話。事實是抵達真相的通行證,而真相就是謊言的墓志銘。以最近發生的“女子遭二次碾壓”事件為例,一開始也有許多人指責路人冷漠,但當人們發現,事故的發生既與司機逃逸有關,也和對面車輛打開遠光燈(導致后車看不見躺地女子)有關,人們也就不再去指責路人了。
這一次,最高法主管的報紙和微博迅速回應輿論熱點,并從法律角度釋疑解惑,值得贊賞。如果在諸多公共話題和事件中,有關部門能做到及時查清真相并公之于眾,相信許多誤讀與偏見自會隨之煙消云散。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