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媒體獲得一份《河南省公安廳關于邱海山等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情況通報》。通報稱,該省鹿邑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邱海山伙同多人,在辦理畢業生分配、干部調動、公務員登記和入警申報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貪污受賄。邱海山為女兒篡改檔案年齡,最終令其“7歲上警校、10歲當公安、長期領工資”。(3月13日澎湃新聞網)
當很多人還沒上一年級的時候,邱某7歲就已經被送上了人生巔峰。“7歲上警校、10歲當公安、長期領工資”——這一切,只因為她有個違法亂紀的爹。
拼爹的把戲,也不算稀奇。真正可怕的,是下面的細節:鹿邑縣公安局“130多名民警長期不上班、吃空餉,個別民警在企業任職、領取報酬,多個派出所及主要警種一把手長期空缺,特別是在重大人事問題上不集體研究、不上會、不討論,僅憑邱海山口頭匯報辦理……”令人詫異的是,一個“政治處主任”,雖然是單位里的要職,卻也不是一把手、二把手,竟然能只手遮天架空了整個組織機構,致使基層公安部門連港片中的黑社會都不如——沒有戰斗力,沒有凝聚力,沒有人上班,沒有人干事,這樣的基層組織,如何保一方平安?就像一個水桶,有一塊短板,雖然漏水,還能裝點兒水,但如果每塊木板都爛透了,它還有什么用呢?
亂象的背后,是多部門、多系統、鏈條式的造假。正因為翻云覆雨慣了,才出現了這起被定性為“公然藐視省紀委權威、公然藐視省委巡視組權威、公然對抗組織調查”的惡劣典型。真正的問題是,在調查組揭開蓋子之前,藏都藏不住的紛呈亂象,為何愣是沒有入得了制度監督的法眼?說好的過程控制呢,說好的立體監督呢?
很難想象,如此渙散的基層公安部門,萬一群眾有個三長兩短,能指望他們拿出怎樣的作為。嚴肅的政治構架、莊嚴的司法程序,在權力的與利益的勾兌中淪為一場滑稽戲。令人詫異的是,在一輪輪自查自糾中、在一遍遍學習反思中,系列問題巋然不動,甚至調查取證遭遇花式抗拒。地方權力生態詭譎至此,僅僅是公安部門少數人“病得不輕”了嗎?
一個非法的利益共同體,警示的是基層治理的深度潰壞。這不是中梗阻,也不是腸梗阻,而是明目張膽地無法無天,是指鹿為馬的違法亂紀。這讓人想起2016年初,中紀委發布大數據時的一個定論:“一些基層黨員干部相互勾結的情形并不鮮見,窩案串案多發!北热2015年通報的979起問題中,涉及窩案串案的共133起,處理389人。共同違紀、易感人群……這些名詞與稱謂,成為少數地方權力生態的事實標簽。
安全是社會的底線,司法是底線中的底線。沒有什么比司法組織的問題更叫人憤懣并氣絕的了。而今的真相大白固然大快人心,但如果問題僅僅停留在問責少數幾個當事人層面,土壤不改良,果子還會甜嗎?從這個意義上說,“7歲上警!敝皇莻大蘿卜,認清產出這些蘿卜的泥土,才是關鍵的關鍵。(鄧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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