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個行業面臨職業病危害、累計報告病例逾80萬、導致經濟損失達數千億元……職業病防治面臨嚴峻形勢。我國應如何破解職業病困擾,兜底勞動者的職業健康?職業病防治亟須攻破幾道關?近日,國家衛生計生委通報關于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情況,明確要強協調、明責任、增投入、促實效,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12月14日新華社)
事實上,防治、保障職業病的法律規范,很早就有。《職業病防治法》早在2001年就出臺了,并在2011年和2016年時先后兩次進行修正,讓法律變得更加全面、更加完善。不難發現,防治與保障職業病,其實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
只是,現實的執行效果如何呢?似乎很一般。因為職業病的防治與保障,存在一些現實的問題亟待突破:一則,一些用人單位并不重視,而監管部門也沒有深入監管,導致源頭上的防治并沒有做好;二則,部門協作機制尚未完全建立,部門之間存在信息孤島,數據顯示,全國有浙江、河南、甘肅3個省及98個地市和1685個縣區尚未建立職業病防治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三則,職業病的檢測機構不夠規劃,衛計委曾經通報稱,在抽查的1971家職業健康檢查機構中,11.2%的技術報告不規范……
當用人單位與監管機構不夠給力,當信息之間沒有互通共享,當健康檢查機構不夠規范……防治職業病,其實很難真正照進現實。這也意味著,多數地方的職業病防治,可能還停留在紙面上、口頭上,還處于“畫餅充饑”的階段,而這,或許是防治職業病最大的尷尬。但眾所周知,因為職業病涉及的行業很廣、人口很多,這樣的現實問題,是不容忽視的大事。在這樣的情況下,對職業病的防治,顯然不是出臺一些配套的法律法規就夠了。
因而,“職業病防治”要從紙面照進現實,就必須針對存在的問題出臺對應的辦法,如加強監管,督促用人單位在源頭上做好防治工作,如推進信息的互聯互通,以便相關機構能進行更加精準的摸底,再比如督促健康檢查機構更加規范、更加科學……可以說,只有突破了這些瓶頸,職業病的防治與保障,才不再是紙上談兵。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