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金頂要路過猴區,萬年寺有猴區,1個猴區5元‘猴子險’,一共15元。”12月12日,已經回到沈陽的游客劉先生(化名)告訴記者,5日,他和另外20余名游客在峨眉山景區游玩時,被車上導游分別收取了15元的“猴子險”,但并沒有取得保險單。(12月13日《成都商報》)
“猴子險”聞所未聞,更讓人吃驚的是,一邊是導游在收這個保險費,一邊是景區明確表示并沒有“猴子險”這個險種。此外,既然是買了保險就應該有保單,而且保單是需要交給購買保險游客的,但游客事實上卻并沒有見到保險單。
雖然事后旅行社回應稱,“猴子險”是導游的不規范性說法,所謂“猴子險”其實就是人身意外保險。而且15元中,只有5元是這種人身意外保險,其余10元是坐索道的保險。
乍一聽,這個解釋倒也合理,但仔細追問,其明顯同樣經不起推敲。一是人身意外保險是游客進入景區,在購買景區門票時就需要購買的,門票中如果已經包含了人身意外保險,導游再次要求游客購買5元的人身意外保險“猴子險”,是否涉嫌重復購買?
“猴子險”是旅游亂收費的一個折射。當下旅行社半路加價現象多見,對此,相關旅游管理部門,有必要明確與細化相關標準,并加強管理,加大對亂收費的處罰力度。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