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加速競爭的形勢,不僅需要互聯網金融公司積極轉型謀出路,更需要監管部門在強化防控的同時,明確方向,給予規范企業合理的成長機會和發展空間
短短幾年間,互聯網金融的興起給金融行業帶來了不小的“觸動”。一方面,互聯網金融以其低成本、非抵押和便捷的融資模式,豐富了金融市場的層次和產品,提高了金融服務的普惠性。與此同時,也蘊含著更多風險,有關P2P圈錢、跑路的消息不斷爆出,給金融體系的穩定運行和健康發展帶來挑戰。近日有機構預測,今后幾年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將從多方混戰的“戰國時代”進入整合期。
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加速競爭的形勢,不僅需要互聯網金融公司調整思路和發展戰略,積極轉型謀出路,更需要監管部門充分認識到互聯網金融所面臨的主要風險,在強化防控的同時,明確方向,給予規范企業合理的成長機會和發展空間,促進互聯網金融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首先,互聯網金融監管應該形成穩定、高效、完善的運行體系,科學選擇適應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實際的監管模式。具體來說,可借鑒發達國家“監管前置”的管理經驗,重新梳理各類互聯網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實施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取締不符合要求、甚至存在欺詐和非法集資嫌疑的問題平臺。同時,還可從國際上互聯網金融管理“行業自律先行、監管隨后跟進”的模式中吸取經驗。研究成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特別是制定互聯網金融公平交易規則,推動形成統一的行業服務標準,引導互聯網金融機構樹立合法合規的經營意識,規范經營行為,加強風險管控能力建設。
其次,互聯網金融監管應對癥下藥,針對實際狀況有的放矢。相比于傳統的銀行業務,互聯網金融具有虛擬化、跨國界經營、高技術裝備水平等特點,使其風險管理更復雜、監管難度更大。對此,應遵循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等原則。同時,還要在健全相關監管法律體系上下功夫。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領域還缺乏比較完整、具體的法律法規,整個行業的法律約束不足。對此,應充分考慮互聯網金融的特點,從社會信用體系構建、信息網絡安全維護等方面加快相關法律的立法進程,消除監管死角。
最后,互聯網金融監管應該給互聯網金融企業打開資本通路。也就是說,應該給目前做得好的互聯網金融機構一個能上市、能融資的機會。建立“黑名單”的同時,也能夠在合理合適的時間和范圍內,實施“白名單”制度,以鼓勵資質優良的互聯網金融企業積極創新、做大做強。
與傳統金融相比,互聯網金融的主要特點體現在新技術的應用上,互聯網金融的核心問題也是創新問題。在這一過程中,監管部門要加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力度,為互聯網金融提供發展機遇、規范發展行為。事實上,《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已經給出了明確的方向,比如“支持社會資本發起設立互聯網金融產業投資基金,推動從業機構與創業投資機構、產業投資基金深度合作”等。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將一系列舉措落到實處。(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姚 進)
(責任編輯: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