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陜西省將違反交通法規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被納入“黑名單”范圍,西安高速交警決定從7月1日起,對嚴重影響高速公路行車秩序及存在事故隱患的交通違法行為建立失信“黑名單”,并對嚴重交通失信駕駛人或者機動車采取禁止進入高速公路的懲罰。(6月12日《華商報》)
應該說,西安規定“嚴重交通失信禁止上高速”,是對陜西嚴重交通失信“黑名單”制度的進一步細化和延伸。特別是,占用應急車道、超速等屬于一般失信,一個記分周期3次一般失信和醉駕等將構成嚴重失信,懲戒范圍更廣,力度更大。可以預料,一旦此規定得以實施,將對機動車駕駛員起到較大的震懾作用,高速上的交通違法及交通事故將會得到明顯遏制。
不可否認,在高速上發生嚴重交通失信行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極易造成連環事故和次生傷害,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可見,相比普通公路,對高速公路的管理必須更加嚴格。將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失信“黑名單”,對嚴重交通失信者禁止上高速,是從源頭上治理和遏制高速上的交通違法及交通事故,其可行性不容置疑。
然而,占用應急車道、超速等,雖然屬于一般交通失信行為,但同樣對高速上的交通安全構成很大威脅。比如,2014年6月5日,李某將一輛重型貨車停放在應急車道,徐某駕駛轎車試圖從應急車道超車,結果撞在貨車上,導致轎車內一家三口當場死亡,李某跌落受傷。至于在高速上超速行駛,更是被人們稱之為“馬路殺手”。可見,對于占用應急車道、超速等一般失信行為,也應納入失信“黑名單”;一個記分周期3次一般失信,才禁止上高速,懲罰和震懾力度有限。
換言之,交通失信禁上高速,彰顯生命至上。建立交通失信“黑名單”,交通失信禁上高速,并非是提倡法律責眾,多處罰一些人,剝奪一些人使用高速的權利;其根本目的在于規范司機的駕車行為,警戒大家要依法行車,也是在用一種嚴厲的方式提醒廣大司機朋友:自覺規避交通失信行為,是對高速交通安全的敬畏,是對他人生命的尊重,更是對自己生命的珍視。當然,處罰僅是一種手段,交警部門應盡量做到規范化、人性化。特別是,應通過各種渠道與公眾進行深入溝通,闡明利弊,讓大家更好地理解政府的公共政策。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