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環境資源審判面對環境和資源兩類案件,跨越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訴訟門類,點多面廣、類型多元、數量眾多,對現有環境資源審判機制、審判能力和水平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根據環境資源保護利用的現實需要和當地的案件特點,積極探索構建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和立案、執行等業務部門既分工負責又緊密配合的協同審判工作機制,形成環境資源審判的整體合力,不斷提升服務、保障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的司法水平。(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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