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見過不少投資失敗的案例。分析這些案例發現,絕大多數的投資者都將投資失敗歸結于“受騙上當”,認為對方騙術太過高明。其實不然。
舉個例子。2014年,北京華融普銀非法集資案爆發,該公司利用虛假項目騙取客戶資金近40億元。案件發生后,有投資人痛心疾首:“當初要是更謹慎一些,就不會被所謂的高收益項目迷惑了。”在筆者看來,當時想要識別這些假項目并不太難,為何許多投資者仍受騙上當?
再說一個筆者曾經近距離接觸過的案件。這個案子的具體情況是這樣的:甲公司為盤活資金,去銀行買對公理財產品。銀行拿出一個年化收益達10%的委托貸款理財項目給甲公司。于是甲公司和乙公司簽訂一個委托貸款協議,將資金貸款給乙公司。銀行承諾保本保息,并開出一張一年期利率為10%的定期存單給甲公司。誰知一年后,銀行告訴甲公司,本金全沒有了。原來,就在甲公司辦理委托貸款給乙公司的時候,乙公司就已經進入破產清算程序了。甲公司找銀行索要本金和利息無果后,向法院起訴銀行。結果甲公司一審敗訴,上訴后,二審仍然敗訴。法院給出的理由是,銀行只是中介行為,在投資時,審核項目真偽的責任義務應該是投資者甲公司。甲公司自己不去審核項目的真偽,最后的損失應該也只能由自己承擔。
那么,如何辨別項目真偽呢?其實,投資者如果更謹慎一些,通過一些簡單的辦法就能大致辨別項目真偽。
首先,投資者可以打電話核對銀行賬戶的信息。在簽訂合同前,應該先核對合同中資金賬戶的真偽。如:可以打電話給銀行,核對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賬戶是否為托管賬戶。需要強調的是必須為托管賬戶,因為在托管賬戶中,基金管理人不能直接動用該賬戶的資金,需要向托管人下達指令,由托管人按照合同約定的資金去向劃款。托管人一般由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擔任。如果對方不是托管賬戶而對外宣傳是托管賬戶,那就需要格外小心。另外,還需要咨詢一下該銀行賬戶是否異常,是否已經凍結。在上例筆者提到的第二個案件中,進入清算程序的公司賬戶是處于非正常狀況下的,甲公司只要一個電話,就能了解信息,避免不應有的損失。
其次,投資者可以實地考察。實地考察投資項目更有助于辨別項目的真偽,在商事往來中,還可以邀請專業律師的幫助。不難推斷,如果當時甲公司派一名業務員去乙公司實地看一下,也就不會遭受巨額損失了。
對于投資者來說,一定要盡可能地多了解投資項目的真實情況,學習相關法律,了解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做謹慎的投資者,這樣才能避免一些沒必要的損失。(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彭 江)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