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大貨車在京港澳高速湖南境內潭耒段側翻,救援隊施救后,卻告知車主不到20公里的路程需繳納3.6萬元的救援費用。“天價救援費”一事曝光后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經調查,此次車輛救援過程中確實出現違規行為,目前,涉事員工黃某已被清退,車輛救援站負責人也被調離崗位,涉事救援站也被扣除履約保證金2萬元。
就事論事,當地有關方面的反應和對事件的處理速度不算慢。但需追問的是,不到20公里的高速交通事故救援,張口就要3.6萬元救援費,而且還“一分都不能少”,并拒絕出示救援費計算方式和明細清單,而最終計算出的應收價格為14880元,不到原先的一半,相關救援站及工作人員亂收費的底氣何來?
太多事實表明,高速公路壟斷或準壟斷的道路事故救援服務,是高速公路救援者索要“天價救援費”事件頻發的根本原因。一些地方的高速公路運營公司只與特定的少數幾個甚至一個道路救援服務公司簽訂道路救援服務協議,允許其到特定的高速路段等進行道路事故救援服務,這種做法大大限制了高速等道路救援服務公司的市場充分競爭和救援服務價格的有效合理形成。
“天價救援費”事件頻發,還與道路救援服務價格政策信息的公開化、透明化缺失有關,同時與相關道路經營者、交警部門、物價部門對救援者收費情況監管督察不及時、不到位甚至缺失有關。
道路事故等救援服務壟斷或準壟斷現象及“天價救援費”頻發,讓人質疑目前相關權力運行不透明、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等問題。
有關方面應針對此問題深挖細究,看看“天價救援收費”背后到底存不存在壟斷或準壟斷經營問題、相關監管部門失察問題以及利益輸送、權錢交易或監管部門與施援單位合謀問題,如果存在,就應追責。
事實上,之所以各地“天價救援費”事件頻出,一個關鍵原因也正是缺少這樣的深度反思、追責問責。不根除“天價救援費”滋生的土壤,同樣的事件肯定還會發生。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