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投毒案,就像許多人不明白為什么拖了這么久死刑還沒定論一樣,很多人永遠不會明白林森浩的父親“為什么還有臉面”在為兒子折騰生的機會。
傳統意義上的正義感就是這樣,講的是“殺人償命、天經地義”,要的是“快刀斬麻、親快仇痛”的效果。所以,當人們得知林父進京向最高檢、最高法送了請求不核準并撤銷林森浩死刑意見書的“免死狀”,許多網友的正義感再次爆棚,直斥林父“厚顏無恥”,“浪費社會資源”。
這就是樸素的正義感,與法治的程序正義并不完全協調的表現所在。當法治的程序正義真正出現的時候,太多感覺自己很有正義感的人們反而不習慣了。不習慣林父在兒子“招了”的情況下還不停地更換律師,不習慣主辦法官破例在最高法院客客氣氣地會見林父。人們將本能的同情心寄托在具有正義感的兇手伏法上,不愿去體會一個父親的本能,不愿去面對正義的法治程序。
林父說,我相信法律。但這并不意味著林父相信的法律就一定是兒子被執行死刑。此中當然還包括了在法院定論之前通過法律手段,努力留住兒子的性命的可能性。這既是一個做父親的本能,也是法律賦予一個公民的權利。如果這都不被允許、不被包容,那么,這個樸素的正義感中,本身就包含著與法治正義程序相抵觸的硬傷。
事實上,林父并非人們今天所指責的那樣,只顧自己做父親的感受而不顧別人做父親的痛楚。林父曾數次請求被害者家人原諒,黃父拒絕了。黃父拒絕,既是一個父親經歷喪子之痛的本能,同樣也是一種權利。但同樣遺憾的是,當初另一撥同情心爆棚的人們,對于黃父的拒絕同樣覺得不可理喻。很多人就是這樣,對于自己的情感宣泄權很在意,卻偏偏不在乎別人的權利。
林森浩的父親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所作的努力,能不能得到社會的理解和包容,這是檢驗一個社會的法治意識是否真正成熟的試劑。但一些正義感爆棚的人們似乎卷進了自相矛盾之中。一方面,慨嘆復旦投毒案當事人心胸不該這么狹窄,如果多些包容就可能避免兩個家庭的悲劇。但另一方面,當別人的行為方式與自己的情感判斷出現差異的時候,卻言不擇詞破口大罵。這一點,在兩個父親面對不幸時所分別收獲的謾罵與污辱中可見一斑。而林父的遭遇更甚。
林父及其代理律師向最高法請求“不核準并撤銷林森浩死刑”,是認為“兩審法院認定的毒性分析結果,與案發之初司法部的鑒定存在重大矛盾”。林父所指“重大矛盾”是否成立,最終需要經過事實的依據來認定,但很多網友擔心“節外生枝”的事情多了,影響司法的公正。實際上這種擔憂,在程序正義的司法過程中反而是多慮的。
司法程序越透明,審判結果越公正。復旦投毒案最后的司法結果,對于兩個家庭來說固然重要,但司法程序的正義過程,對于整個法治與社會來說,同樣重要。只有敬畏程序、尊重權利,審判的結果才能經得起檢驗。因此,網友可以不同情林父,但應該尊重林父的權利,尊重司法的程序。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