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的持續快速發展,我國已躍升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創造了經濟發展奇跡。但是,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為主要特征的傳統經濟發展模式難以實現可持續發展。面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形勢,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提出,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提出協同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綠色化,并再次強調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是貫徹落實習近平同志有關重要論述、推進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
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就是以資產核算賬戶的形式,對全國或一個地區主要自然資源資產的存量及增減變化進行分類核算。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可以客觀地評估當期自然資源資產實物量和價值量的變化,摸清某一時點上自然資源資產的“家底”,準確把握經濟主體對自然資源資產的占有、使用、消耗、恢復和增值活動情況,全面反映經濟發展的資源消耗、環境代價和生態效益,從而為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政府生態環境績效評估考核、生態環境補償等提供重要依據。同時,這也是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有利于形成生態文明建設的倒逼機制,改變唯GDP的發展模式。
我國森林資源生態資產核算研究與實踐
我國在自然資源資產核算方面的研究雖然起步較晚,但進展非常快。特別是在森林資源資產核實和生態服務價值評估方面,已經達到世界領先水平。早在2004年,國家林業局和國家統計局就聯合組織開展中國森林資源核算并將其納入綠色GDP研究,初步提出森林資源核算的理論和方法,構建了基于森林的國民經濟核算框架,并依據第五次、第六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結果和全國生態定位站網絡觀測數據,核算了全國林地林木資源和森林生態服務的物質量與價值量。2008年,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依據第七次全國森林資源連續清查結果,評估了全國森林資源的生態服務價值。2013年5月,國家林業局和國家統計局再次聯合啟動“中國森林資源核算及綠色經濟評價體系研究”,在原有研究基礎上,充分吸收參考國際最新研究成果,改進和完善了核算的理論框架與方法,利用第八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結果和相匹配的全國生態定位站網絡觀測數據,對全國林地林木資源價值和森林生態服務功能價值進行了核算。2014年10月23日,兩局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了初步研究成果。
核算結果顯示,第八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期間,林地資產價值量由第七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期末的5.52萬億元增加到7.64萬億元,增長了38.4%;林木資產價值量由9.47萬億元增加到13.65萬億元,增長了44.1%。全國森林生態服務年價值量由10.01萬億元增加到12.68萬億元,增長了26.7%。其中,年涵養水源量增加17.37%,年保育土壤量增加16.43%,森林每年提供負離子量增加20.83%,年滯塵量增加16.87%。
從這一核算結果,我們可以得出兩點重要結論:
一是森林蘊藏著巨大的自然財富,為綠色發展提供了重要物質基礎。第八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期末,全國林地林木資產總價值為21.29萬億元,5年間增長了42.05%。如果按照2012年全國人口13.54億人計算,相當于我國國民人均擁有森林財富1.57萬元,5年間人均森林財富增長了38.94%。森林作為重要的自然資源,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了重要物質基礎。
二是森林提供了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為保護和發展生產力作出了突出貢獻。第八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期間,我國森林生態系統平均每年提供的主要生態服務價值達12.68萬億元,相當于2013年GDP總量的23.0%,是當年林業產業總產值(4.73萬億元)的2.68倍;相當于森林每年為每位國民提供了0.94萬元的生態服務。森林提供的涵養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釋氧等主要生態服務作為“最公平的公共產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改善生態與環境、防災減災、提升人居生活質量方面發揮了顯著的正效應。
國家林業局和國家統計局聯合開展的中國森林資源核算研究,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中國森林資源核算緊密結合我國森林資源統計調查實際,同時采納聯合國發布的第一個資源環境核算國際標準(SEEA—2012),初步建立了中國森林資源核算的理論框架和基本方法,為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自然資源資產核算體系進行了非常有價值的探索,也為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積累了知識與經驗。
加快推進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工作的思路
當今世界,人們越來越認識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對地球生命系統和人類生存發展的重要支撐作用,國內外都開展了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研究。為評價各類生態系統對人類福祉的貢獻,聯合國啟動了《千年生態系統評估》計劃,旨在通過在全球范圍開展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評價,將生態保護的目標整合到經濟社會決策之中。2012年2月,聯合國統計委員會批準了“環境經濟核算體系核心框架”,期望世界各國將來如同采納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一樣執行“環境經濟核算體系核心框架”。2013年,聯合國統計委員會進一步采納了“環境經濟核算體系試驗性生態系統核算”。很多國家也在積極尋求超越GDP的核算體系,探索生態系統核算的方法與應用機制,一些國家開展了自然資本核算的試點。這些研究探索初步建立了生態資源核算的理論框架,提出了不同生態系統、不同服務功能類型評估方法,值得我們結合國情參考借鑒。
從廣義上講,自然資源不僅包括森林、草原、濕地、海洋、野生動物等生物資源,也包括空氣、生態系統等生態環境資源,還包括土地資源、水資源以及煤炭、石油等礦產資源。當前,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還有許多難題需要解決:一是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相關制度安排,如相關統計法規、自然資源資產核算與資產負債表編制技術規范和標準等基本屬于空白;二是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的相關技術方法,如環境容量、自然資產的存量和流量及其價值量的核算技術方法、生態產品核算的技術方法等尚未形成規范、成熟和普遍認可的方法體系;三是支撐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的統計數據體系,如我國現行的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統計數據體系尚不完備,數據質量和覆蓋面都存在較大問題。這些對于編制準確、連續、可用的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無疑是巨大挑戰。
加快研究編制我國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應充分吸收、借鑒國際國內在生態資源核算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不斷完善理論框架和方法論體系。當前,應從生態資源資產核算入手,例如開展森林生態資源資產核算,試點先行、重點突破。為此,提出以下工作思路:
進一步完善森林資源生態資產核算體系,開展森林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試點,為全面推進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提供借鑒、探索路徑、積累經驗。建議國家林業局和國家統計局充分利用森林資源核算研究成果,進一步完善核算理論框架和內容,充實生態服務核算指標,創新核算方法,不斷提高核算的精確度和精細度。建議國家有關部委加大對森林資源清查體系和森林生態連清體系的支持力度,特別是在建設森林生態連清體系中,進一步完善觀測體系布局、觀測站點建設、觀測標準體系、觀測數據采集傳輸系統,為完善森林資源核算、支撐森林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提供堅實的數據支持和科學基礎。
全面開展生態資源資產核算,編制生態資源資產負債表,開展生態系統生產總值核算試點。生態資源資產是自然資源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態資源資產主要包括森林、濕地、草地、荒漠、海洋、農田、城市綠地等七個類型的生態系統,是進行物質生產、提供生產服務、支撐人類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因此,建議在森林資源生態資產核算和森林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試點的基礎上,全面開展生態資產核算及生態資產負債表編制,探索開展生態系統生產總值核算研究,構建完整的生態資源統計指標體系,確立科學的生態資源實物量核算和價值量核算方法。采用聯合國推薦的綜合環境與經濟核算體系,在不改變現有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情況下,將生態資源作為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衛星賬戶,最終形成一個與國際接軌、與國家統計核算制度銜接、實物量和價值量相統一的生態資源資產負債核算體系框架。
健全和完善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制度體系,建立協調統一的組織領導機制。開展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僅是一個技術問題,而且包含社會經濟問題,需要制度保障,需要生態學、環境學、資源學、經濟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的協同研究,更需要環保、國土、林業、水利、農業、海洋、能源等多部門的密切配合。建議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要求,加快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自然資源資產核算與資產負債表編制的技術標準與規范。盡快建立跨學科的科技攻關機制和跨部門的工作平臺,為全面開展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和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作者為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國家林業局科技委員會常務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