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地方收取“附加費”情況普遍存在,部分地方收取水費時附加“南水北調基金”、電費附加“線路維護費”,甚至辦網吧要繳納30萬元的“誠信守法及產業發展基金”,目前“附加費”清理存在很大的空間。(11月24日《新京報》)
民生收費被名目繁多的附加費綁架,凸顯了權力的傲慢,民意的弱勢。附加費中,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違規的?收了多少?花到哪里去了?這一切對公眾而言都是糊涂賬,百姓有權弄清楚。清理附加費勢在必行,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門要管住自己的權力之手,為民生收費瘦身,讓市場機制有序運轉。
有道是:稅多已然很悲催,哪來恁多附加費。方方面面都伸手,法外征收肥了誰?另有詩為證:如此增收誰都會,事事收取附加費,亂收費用要清理,誰若伸手要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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