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6日發出通知,部署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察。這是新一屆政府成立以來,國務院對所作決策部署和出臺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的第一次全面督察。(6月8日《新京報》)
從往年情況來看,政令不暢在很多領域存在。比如,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建設樓堂館所,但各地豪華辦公大樓很常見。以此來推測,新一屆政府發布的一些政令,很可能在某些執行環節打了折扣。所以,這次督察肩負著很重的任務,既要系統梳理政令流通的每個環節,也要全面評價政令執行效果。尤其是,第三方評估和社會評價對政令效果評價很關鍵,這就需要督察人員合理選擇第三方,更需要多一些基層暗訪以發現真相。
在“社會評價”上:一方面是社會各界對經濟、民生、改革等19個方面的評價,包括專家評價、媒體評價、網友評價等。其實,某些政令在一些地方沒有落實到位,媒體已有相關調查報道和評論,這是現成的社會評價,值得參考。或者說,媒體報道是實地督察的一種線索。另一方面,要發現精確的“社會評價”。也就是說,最有資格評價政令實施效果的,是各地政令的服務對象或者相關利益方。可能在一些地方政府看來,政令落實已經到位,但在當地相關企業和民眾眼里,或有不同的體驗。
顯然,公眾對這次督察至少充滿兩種期待:一種期待是將各地的督察結果徹底公開。據悉,7月10日前各督察組將報告上報國務院。希望督察報告上報國務院之后,也能完整公開,這對相關部門、地方政府也是一種警示。
另一種期待是問責政令執行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對于政令不暢的地方,督察人員很可能會監督整改,即使不監督整改,督察本身對地方政府是一種鞭策。但是,僅僅是整改還不夠,還應該嚴厲問責那些嚴重扭曲政令的地方相關責任人。此外,這種臨時督察如何轉變為長效機制,時刻為政令落地“護航”,值得思考。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