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化州市政府13日傍晚通報稱,12日,化州市麗崗鎮(zhèn)及附近村莊約500多名市民在麗崗鎮(zhèn)街聚集,反對在該鎮(zhèn)建設殯儀館,事件中引發(fā)周邊村民圍觀。(4月13日中新網(wǎng))
因部分群眾反對建設殯儀館,廣東化州市委宣布停止在化州麗崗鎮(zhèn)建設殯儀館的決定。宣布一出,相關事件看似圓滿解決,但這樣的結(jié)局,難言是公共治理的一個良性結(jié)局。
近年來,相關的事件有增多趨勢,一方面確實反映出群眾維權意識的崛起,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此類公共事件背后的一個通病,似乎陷入了“政府宣布某項決策、群眾反對抗議聚集、政府宣布停止某項目”這樣的怪圈。其實,不管是PX項目,還是建設殯儀館項目,以及其他可能對周邊環(huán)境、居民健康可能產(chǎn)生影響的公共項目上,表面上看,這些項目或許有著環(huán)境污染影響居民身體健康、建設殯儀館擾民、晦氣等原因,實際上更凸顯出政府和群眾雙方各自在此類公共事件中的角色迷失和由此形成的負面后果,值得各方反思。
就建設殯儀館而言,是一個城市必須具備的公共服務設施,生老病死,誰都沒有超脫死亡的特權,那么,建設殯儀館就是必須要落實的項目。建設殯儀館的必要性是有了,問題是,殯儀館建在哪、政府和群眾在此類事件中的溝通和協(xié)調(diào),似乎在化州“殯儀館僵局”中并沒有出現(xiàn)讓公眾出乎意料的結(jié)局,依然是群眾一抗議,政府就服軟。或許,這可能反映政府尊重民意,但事實上,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政府和群眾沒有一家贏家。
于政府而言,凡涉及群眾公共利益的問題,推行之前,應該廣泛征求項目可能影響的周邊群眾的意見建議,把群眾的疑慮、爭議、矛盾等進行匯總分析,認真回應群眾關切,把可能產(chǎn)生的事后矛盾在事前化解于萌芽狀態(tài)。化州市政府在建設殯儀館方面,是否有事前未做好宣傳協(xié)調(diào)工作,是否回應了群眾關切?應該好好反思一下。倘若政府一遇到群眾抗議就宣布停止某項工作,是否就意味著政府在相關工作上有百密一疏?或者真的做到天衣無縫,反而突顯了執(zhí)政力的軟弱無能?
于群眾而言,首先要正確行使自己的知情權、參與權,建設殯儀館,可能從思想上、情感上不能接受,確實有不太舒服的感覺,但是否可以要求政府在殯儀館周邊一定范圍內(nèi)建設公共綠化帶或其他設施與居民區(qū)等重要區(qū)域相隔離,保證殯儀館給周邊群眾帶來的影響降到最低。
很早以前,北京為了解決市民如廁難問題,計劃在街道旁建設一批公共廁所,雖然建公共廁所的必要性人人共知,但具體到建在哪,不少公眾都反對建在自家門前。正如斯,公共的便利性與個人利益的受損,也是化州殯儀館問題的癥結(jié)。這不僅需要政府首先需要認真考量,把最大的便利和舒心還給群眾,也需要公民個人某種程度上的讓步。
說句玩笑,殯儀館建在火星上,地球人或許都同意,但科幻一點,火星人或許還不愿意呢。因此,在殯儀館建或不建,政府和公眾都需要反思。建在哪、怎么建,更需要政府發(fā)揮更大的政治智慧、尊重民意、凝聚民智,公眾也應主動置身其中,在維權的同時,不要讓殯儀館建設成為“空中樓閣”。這是一個普通項目,緣何成為公眾事件?或許政府和公眾都需要思量和良性互動。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