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日前公布,與已經實施的《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相比,新《辦法》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刪除了城鎮戶籍的限制,將參保對象從原來的城鎮戶籍人員擴大至所有繳費人員。(11月12日《新聞晨報》)
按照原有政策,非城鎮戶籍人員不得參加上海本地的基本醫療保險。這意味著,在醫保方面,相當一部分外來人員無法享受制度性的救濟,一旦患大病重病,只能選擇自救,極有可能“因病致貧”。刪除戶籍限制,對這部分人來說,無疑是一個重大利好消息。
此前,上海市推行居住證“積分制”管理制度,將持證人的待遇與積分掛鉤,達到一定的積分,即可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這一改革被外界普遍認為是居住證與戶籍的一種對接。此外,據媒體報道,北京、蘭州、株洲等地也相繼取消了醫保的戶籍限制。各地在公共政策實施上的積極嘗試,不僅讓更多的人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務,更重要的是釋放出一種強勁的信號:公共服務均等化不必非得以戶籍制度改革為前提。
戶籍制度將人分為三六九等,在醫療、教育、就業等公共領域呈現出極大的差異。因此,一直以來,人們都普遍認為“戶籍改革”才是治本之策,只有打破戶籍壁壘,公共服務均等化才有可能實現。但事實上,這是一個制度悖論。戶籍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而醫療、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則是其有機組成部分,倘若這些基本公共服務始終按兵不動,那么戶籍制度改革就永遠不會有實質性的進展。
戶籍改革之所以知易行難,多年來呼吁不斷,但一直未有進展,原因無外乎既得利益者的阻撓。公共資源是有限的,享受的人多了,平均下來自然就少了。以異地高考為例,經濟較發達、教育條件較好的大城市本地居民強烈反對,就是怕外來人員擠占了本地的優質教育資源。就此而言,指望自上而下式的全能式改革,從而消除身份歧視,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幾乎就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奢望,也必然遭遇巨大的改革阻力。
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關鍵詞就是深化改革,而戶籍制度改革無疑是題中應有之義。不過,盡管前景樂觀,戶籍制度改革的全面啟動乃至成功,仍尚需時日。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不妨轉換思考,不去被動地等待戶籍改革,而是主動地為改革創造有利條件,以醫療、教育等局部改革,去推動戶籍制度的整體改革。
各個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社會完善程度也不同,完全可以因地制宜,制訂出符合地方特色的改革措施,在阻力最小、最容易實現的領域先行推出公共服務均等化,從而形成良好的制度示范效應。事實上,局部改革的最大意義還在于,它能夠對頂層改革起到試驗作用。更多的地方消除身份歧視,更多的公共服務打破戶籍限制,改革的顧慮和障礙就會越來越少,決策者很快會意識到,改革的時機已經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