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國金融市場風險出現一定程度的集中性暴露,貨幣市場“錢荒”、光大證券“烏龍”事件以及上海泛鑫美女老總跑路等金融風險事件連續發生,再次凸顯系統性金融風險監管的重要性。
雖然前述三起金融風險事件尚未威脅到宏觀金融穩定,但短期內的接連發生,已充分反映出我國在系統性金融風險監管上存在的不足,值得深刻反思。
6月貨幣市場鬧“錢荒”,表面上看是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期限結構長期錯配的結果,實質反映出央行長期被動提供流動性的尷尬地位。由于央行不負責機構監管,即使知悉金融機構盲目擴張同業業務,將短期同業資金運用于長期資產業務的巨大風險,也無法通過有效監管加以糾正。
光大證券“烏龍”事件,70多億元買盤撬動數十萬億元市值規模的股指,表明證券公司的高頻交易已然成為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重大威脅。特別是股指的短時波動,影響到金融市場流動性分布和資產重新定價,若不能及時消除負面影響,勢必影響到貨幣市場流動性。
而上海泛鑫保險經紀公司老總跑路事件,深刻反映出保險業在保險經紀業務監管方面有待加強;而由保險經紀公司資金鏈條斷裂引發的連鎖反應,也已經初步具備了跨行業金融風險傳導的特征。
這些金融風險事件的發生與演變,均已超出微觀審慎監管的范疇,需要從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范上加以應對。
對系統性金融風險監管的高度重視,是金融危機后國際社會對金融監管體制反思與改革的結果。其中,一個重要的傾向,是將系統性金融風險監管的職責賦予中央銀行。這是因為,中央銀行最后貸款人的地位,使其在維護金融穩定上擁有其他監管機構無可比擬的優勢。特別是中央銀行負責支付體系的安全穩定運行,幾乎所有金融風險的爆發與演變,均會在支付清算系統上有所反映。因此,以中央銀行為主導重構金融監管體系成為國際上最新的發展趨勢。美聯儲被賦予系統性金融風險監管的職責,成為美國金融體系的最高監管者。英國央行重新獲得金融監管職能,承擔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監管職責。最近俄羅斯金融監管改革的結果,使得俄羅斯中央銀行的監管范圍擴及整個金融領域。為維護金融穩定,監測系統性金融風險,日本央行可以檢查金融機構以獲得必要的信息。
而我國央行在維護金融穩定職能上手段不足,已經成為系統性金融風險監測、評估與防范的重要制度缺陷。在維護金融穩定上,央行不能成為被動的最后貸款人,而是需要通過事前的系統性金融風險監測,及時發現風險苗頭。在我國,金融分業監管體制以及由此引發的監管競爭導致出現監管真空,使得央行不能及時、全面得到系統性金融風險監測的信息,有可能會延誤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最佳時機。
近日,國務院批復成立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建立“一行三會一局”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這是在不改變現有金融監管格局下應對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重大舉措。但要將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做實,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考慮到宏觀經濟放緩,美國Q E退出預期增強,加強央行系統性金融風險監管職責已迫在眉睫。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