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雙軌制,是指同一產品計劃內部分實行國家定價,計劃外部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制度。在中國一般系指工業生產資料價格雙軌制。一種是計劃的壟斷性定價,另一種是市場定價。在中國一般系指工業生產資料價格雙軌制。這是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的特殊產物。中國已經經歷了三次價格雙軌制向的單軌制的轉變,第一次是生產資料,第二次是人民幣對外幣匯率(牌價),第三次就是現在面臨的資本市場的價格雙軌制——非流通股的場外轉讓價格與流通股的市場價格的并軌,也即非流通股在統一的市場上實現全流通。雙軌制價格的產生,并非主觀決策的失誤,而是改革過程中必須接受的現實,是無法回避的選擇。這主要是因為:
第一,中國是一個資源約束型的國家,不僅總量短缺,而且結構短缺更為嚴重,全面放開價格是不可能的。同時,也不可能寄希望于實行某些政策,就能在短期內解決長期積累起來的總量和結構矛盾,創造出一個全面放開價格的條件。而在價格扭曲的條件下,市場配置資源不可能是最佳,甚至產生逆調節。正是這種放統兩難的局面,決定了中國只能實行雙軌制價格,寄希望于通過兩種價格撞擊反射,交叉推進,最后達到理順價格關系。
第二,雙軌價格產生還同經濟體制改革的戰略選擇有關。中國從擴大企業自主權開始,繼之實行利改稅以及財政分灶吃飯,從而形成了既定的利益格局,這在客觀上強化了價格機制的功能,扭曲的價格信號造成錯誤的資源導向。但是,要大面積的調整生產資料價格,又受到由于強化利益刺激所形成的既定利益關系的牽制,因而實行雙軌制則是比較切合實際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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