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是指依靠創意人的創新思維、智慧才華和技能,借助于高科技對文化資源進行創造與提升,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和運用,產生出高附加值產品,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的產業。
“創意產業”提出的背景是,1997年5月,英國首相布萊爾為振興英國經濟,提議并推動成立了創意產業特別工作小組。這個小組于1998年和2001年分別兩次發布研究報告,分析英國創意產業的現狀并提出發展戰略。1998年,英國創意產業特別工作組首次對創意產業下了定義,將創意產業界定為“源自個人創意、技巧及才華,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和運用,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的行業”。根據這個定義,英國將廣告、建筑、藝術和文物交易、工藝品、設計、時裝設計、電影、互動休閑軟件、音樂、表演藝術、出版、軟件、電視廣播等行業確認為創意產業。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為,文化創意產業包含文化產品、文化服務與智能產權三項內容。近年來,歐洲、美國、澳大利亞和其他國家發布的報告和研究成果,大大豐富了創意產業的內涵。
在當今世界,創意產業已不再僅僅是一個理念,而是有著巨大的經濟效益。近幾年,創意產業國際化發展趨勢日益明顯,文化創意產業國際貿易高速增長,成為世界貿易中最具活力的新興產業之一。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及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發布的《2008年創意經濟報告》顯示,2005年,全球創意產業的出口總額達4244億美元,占世界貿易的3.4%。其中,全球創意產品出口額超過3300億美元,創意服務出口額達890億美元。全球創意產品和服務貿易在2000年至2005年間的平均年增長率為7%,形成了一股巨大的創意經濟浪潮。
目前,發達國家主導著創意產業的國際貿易。2005年,發達國家創意商品出口占58%,創意商品進口占81%。發達國家在國際競爭中的優勢主要體現在附加值高、增長較快的創意領域,如影視、新媒體等產品的出口。2005年,發達國家的音樂和影視作品出口占世界的90%,美術、攝影等視覺藝術作品出口占世界的70%,設計和新媒體的出口占世界的50%以上。
作為一個新興產業,創意產業在中國已經引起了高度重視。特別是在發展較快、國際化程度較高的大都市,創意產業的發展初具規模,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創意產業園區。北京、上海、深圳、杭州、蘇州等許多城市紛紛把創意產業的發展列入“十一五”規劃,將其作為支柱產業予以重點扶持。我國一些中心城市,創意產業的發展速度大大高于GDP的增長速度。2008年數據顯示,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文化創意產業增長速度已遠遠超過經濟增速,分別保持了19%、20%、22%的增長。文化創意產業已成為這些城市經濟轉型中的一個新的增長點,具有帶動我國經濟振興的重要意義。國務院不久前頒布的《文化產業振興規劃》更會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未來發展起到綱領性的指導和推動作用。
(責任編輯:侯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