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國電影票房超425億元,更有3部國產電影入圍全球年度電影票房榜前十名。不過,伴隨影片的熱映,屏攝的爭議也始終未斷,甚至有網友戲稱這一年為“屏攝元年”。最近,有觀眾因屏攝而遭電影著作權人投訴,事件最終以當事人公開道歉并刪除已上傳至社交平臺的屏攝圖片而收場。
何為屏攝?也許你對這個名詞不太熟悉,但對這樣的場面應該并不陌生:當你正在影院沉浸式觀影時,有人用手機或相機等設備對屏幕上的畫面進行拍照和錄制。不少人明知屏攝可能存在版權糾紛,但仍選擇通過屏攝記錄下自認為難忘的觀影瞬間和影片“名場面”。
對于屏攝,很多人逐漸認識到這是一種不文明行為,但仍有部分人堅持認為這“不算啥事”。部分片方的態度也是模棱兩可。
片方對屏攝態度模糊,背后的原因不單純。當前,短視頻成為影視作品的一種宣傳方式,其重要性不斷凸顯,并不斷反向影響和重塑影視產業的宣傳發布形式。在此背景下,影迷的屏攝和傳播行為,有助于電影的宣傳,片方受益,樂見其成。
不過,對于懸疑類等影片來說,對核心畫面和劇情的屏攝不免會造成劇透,打破官方預告留下的懸念。再考慮到大多數人的電影消費是一次性的,屏攝對電影票房的負面影響也并非偽命題。電影人既不想激化與觀眾的矛盾,又有切實的擔憂,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境地。
人們寄希望于法治能成為規范屏攝行為的關鍵點,但目前學界對此尚存分歧。有專業人士指出,屏攝行為的法律定性需要根據形式、目的等不同情形具體分析,不可一概而論。如果觀眾只拍攝幾張照片或錄制幾秒短視頻,沒有進行附帶商業利益的傳播,那么可視作“合理使用”。而如果利用屏攝視頻進行切片視頻制作等,則另當別論。
屏攝作為一種不文明行為,對其應說“不”。拒絕屏攝應和不踢椅背一樣,成為人們普遍認同和遵守的觀影規則。其實,“拒絕屏攝”已出現在每場電影放映前的宣傳引導片和電影票根背面的提示文字中,但這種信息提示的觸達率尚且不足。培育觀影文明還需綿綿用力、創新傳播,利用好每一次的社會關注和討論,推動觀念普及,達成社會共識。
同樣值得深思的是,當觀影日益成為一種生活方式,當屏攝分享日益作為一種數字交往實踐而存在,要徹底遏制此類行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或許是時候探索一條新路,這條路既不損害電影版權,又能滿足人們蓬勃的觀影“打卡”需求和分享欲望。在國內外,已經有一些有益探索。比如,制作更高清精彩的定幀圖供影院在影片開始前和結束后的專屬時段播放,供觀眾集中拍照記錄留念。要想圓滿解決屏攝難題,則需要更多創新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