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10月8日報道,有不少學生在考研準備的過程中報名了一些輔導機構的所謂“保分班”,結果輔導機構承諾的課程和服務都沒能兌現,不僅分沒保住,連高額的報名費也退不出來,陷入維權困境。
研究生招生考試本是考察本科生學習知識水平的手段,除了努力學習積累,并無其他捷徑。學生需要通過對自身合理規劃,腳踏實地完成階段目標,方可行穩致遠。但一些考研機構夸大宣傳效果,稱自己有“內部資源”,利用考生的忐忑心理誘騙其報班交費。根據《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對教育、培訓效果作出明示及暗示的保證性承諾。”暗示性“保分保過”已經造成了虛假宣傳。
“保分班”虛假宣傳不退款,表面上是針對考生的金錢坑騙,實際上是對教育培訓機構行業口碑的敗壞。一個行業的興盛需要經營者與消費者的共同努力。經營者誠信經營,營造行業清朗風氣;消費者根據自身的真實需求合理選擇商品進行交易。一旦經營者涉及虛假宣傳,損害消費者的權益,會使得市場行業風氣不正,導致惡性競爭循環。曾有從事考研輔導行業多年的老師表示,“希望同行盡量克制,多做一些對考生和行業有益的事情,讓行業良性發展”。
針對教育培訓機構的虛假宣傳問題,國家相關部門應當加大監管力度,對虛假宣傳以騙取考生費用的機構加以嚴厲處罰;教育輔導行業內部也要相互監督,塑造清朗的市場經營風氣,打造良好的行業口碑。考生在選取考試培訓機構時應當根據自身需求量力而行,克服“走捷徑”心理,學習相關維權手段,必要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教育部門或消費者權益保障機構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