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則尋找見義勇為被救者的視頻引發熱議。
視頻的發布者是遼寧大連救人大哥柳忠鵬,他在視頻中稱,“現在大連公安正在為我申報見義勇為獎,我現在需要被救者給我出具一份證明。”“一開始我也沒有準備申報見義勇為獎,但是我現在需要得到這個稱號,我一不圖名,二不圖利,我只為我女兒,我現在了解到這個稱號以后會對我女兒上學以及未來有幫助,所以我現在必須站出來,為我女兒爭取到這份榮譽,希望被救者看到后與我聯系。”
其實,關于柳忠鵬救人的暖聞,之前就曾引發網友關注。在當時流傳的視頻中,柳忠鵬跳水勇救一對被浪卷入大海的父子,而后扔下一句“要謝就謝任賢齊”(因任賢齊在事發地舉辦演唱會,柳忠鵬才會前去大連)瀟灑離去。因為當時雙方并未報警,只有柳忠鵬妻子無意間記錄下的救人視頻,于是就有了開頭的這一幕。
視頻發出后,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理解和支持,還有人留下“全網為你證明”的真情告白。不過,也有一些不同的聲音出現,認為做好事就應該不留名。
做好事到底該不該留名?對于不少80后以及更早代際的人來說,他們一直以來接受的確實就是做好事不留名的教育,社會也往往對于“無名英雄”有更高的贊賞,似乎與名利無關的做好事才是動機最純粹的,才是沒有道德瑕疵的。不少人也默認了這種道德設定。因此,當真的有人主動站出來,要求被救者作證以幫助自己成功申報見義勇為獎,打破了自己默認的設定,很自然會產生一些不適感。
不過,做好事不留名,是我們設定的理想化的道德高線,我們可以這樣要求自己,但無法以此苛求他人。只要是做好事,比如柳忠鵬的見義勇為,就該得到肯定和贊賞。至于留名還是不留名,那是他們的個人選擇,與道德高低無關,都是合理的,也應該得到應有的理解和尊重。
相信每一個善行者在選擇挺身而出的那一刻,并沒有關于得與失的權衡與計算,現實情況可能也不允許他們能冷靜地做此分析。面對為何會這樣做的問題,大多數人的回答都是樸素的,“我應該做”“換做別人也會這樣做”。見義勇為等這些“好事”被官方認定并給予應有的物質和精神獎勵,某種程度上讓“好報”變得更可感可及可知。當然不是說人們做好事為求好報而來,但好報的不缺席勢必會激發起人們做好事的積極性和底氣。
從這個角度來說,事后爭取留名,不僅是對自身善行的一種確認,也是對善行所承載的價值觀的一種彰顯和弘揚。讓善行者得到應有的尊崇和榮譽,讓善行被更廣泛的傳播繼而影響更多人,激發出更多的善意、正氣和勇氣,身處其中的每個人都將因此而受益。
此事的最新進展是,獲救的父子在看到視頻后及時趕到大連當地派出所,為柳忠鵬的見義勇為作證,成功補上認定程序中的重要一環。目前,柳忠鵬申報見義勇為已進入網上公示階段。這是一個所有人都樂見的圓滿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