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進一步抓好抓實促進民間投資工作努力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的通知》,從明確工作目標、聚焦重點領域、健全保障機制、營造良好環境等4方面提出了17項工作措施,著力激發民間資本投資活力,促進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
作為民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民間投資是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環節。7月1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從宏觀層面、全局高度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大政方針,讓民營企業吃下“定心丸”。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通知》,同樣是為了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重點放在民間投資上,著眼于推動民間投資環境進一步優化、民間投資意愿進一步增強、民間投資活力進一步提升,有針對性地幫助解決民間投資遇到的堵點難點問題,讓民間資本“敢投”“會投”“能投”。
近年來,我國民間投資總體保持穩定增長,活力不斷增強。2022年,民間投資完成31萬億元,比2012年的15.4萬億元增長了約一倍。自2012年設立民間投資統計指標以來,民間投資占整體投資的比重始終超過一半,為穩定投資增長、促進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民間投資機制靈活、貼近市場,就業吸納能力強,善于聚集創新資源開展投資,為創造就業機會、推動創新發展、增強經濟活力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貢獻。比如,制造業投資中的民間投資占比始終超過70%,一直以來對提升制造業國際競爭力、發展實體經濟、創造就業機會等發揮著關鍵作用。即便是在疫情期間的2021年、2022年,制造業民間投資仍保持較快增長,呈現出極強的活力。另據有關方面統計,我國65%的發明專利、75%以上的企業技術創新、80%以上的新產品開發,是由民營企業完成的。
不過,去年以來,我國民間投資增長面臨較大困難和下行壓力。今年上半年,民間投資增速和占整體投資比重都有所下降。從投資信心看,受全球經濟大環境特別是國內需求不足等問題影響,有的企業信心尚未完全恢復;從投資方向看,傳統行業的增長空間受限,而對新興行業,有的民營企業看不清、把不準發展趨勢,投資方向不明;從準入門檻看,有些民營企業參與投資意愿較強的項目,還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門檻限制;從要素獲取看,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仍然存在,有的民間投資項目還受到用地、用能等關鍵要素制約;從投資環境看,前一段時間,網絡上有一些對民營經濟、民營企業不夠友好的言論,影響了一些企業和地方的積極性;從工作方法看,有的地方在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時,還缺乏創新性思路、市場化辦法、改革性舉措,存在不會鼓勵、不善鼓勵等問題。概言之,民間投資出現了不敢投、不會投、不能投的問題,亟須想方設法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
如何讓民間資本“敢投”“會投”“能投”?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通知》提出了相應的政策措施。比如,針對投資方向不明問題,將明確一批鼓勵民間投資參與的重點細分行業,全面梳理吸引民間資本參與的項目清單,加大項目推介力度,鼓勵民間投資積極參與;針對要素獲取困難問題,將建立全國重點民間投資項目庫,引導有關方面加大融資支持和要素保障;針對存在準入門檻問題,將搭建民間投資問題反映和解決渠道,努力從制度和法律上把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的要求落下來……從中不難看出,《通知》提出的17項工作措施,堅持問題導向,明確目標任務,以民間投資項目為抓手,指導性、針對性、實操性都比較強,有利于營造公平、透明、法治的發展環境,切實增強民間投資的政策獲得感。
經濟恢復是一個波浪式發展、曲折式前進的過程,需要用好政策空間、找準發力方向,不斷推動經濟運行持續好轉、內生動力持續增強、社會預期持續改善、風險隱患持續化解,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回升向好和各項支持政策的落地實施,相信民間投資的信心會逐步恢復、增強,民間資本也會迎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