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發布了2023年第1號預警:警惕“培訓貸”陷阱。從近期媒體報道來看,“培訓貸”騙局時有發生,且呈上升態勢。(5月30日央視新聞客戶端)
誤人不淺的“培訓貸”悄然卷土重來。在以往“招轉培”的套路上,如今的“培訓貸”更多了“副業培訓”的馬甲,但其本質上還是以“包就業”“拿高薪”為噱頭,誘導求職者向貸款機構借貸,用于參加崗前的專業技能培訓。許多涉世未深或急于找工作的求職者,很容易就被這套話術所迷惑,從而掉入“培訓貸”的陷阱,求職不成反背債。
從旁觀者的視角來看,這些“培訓貸”的套路其實不見得多高明!耙ぷ,先培訓。要培訓,先貸款。”這個稍微一想就覺得不甚合理的套路,為何常出現當局者迷的情況?這可能是我們低估了這類“培訓貸”的心理騙術——受害者并不是一步就掉入陷阱的。
從一些案例中可發現,不少受騙的求職者都有過被PUA(精神控制)的經歷。一般是被以招聘的名義邀請面試,但在面試過程中,招聘公司會刻意打壓求職者信心,然后又拿出培訓機構的成功案例暗示求職者,最后又給出借貸平臺的學費分期優惠方案,并承諾學成技能后的高工資待遇等。先是大棒施壓,后是畫餅許諾,求職者稍有不慎,就會放松心理防備,陷入別人精心編織的“用短期付出換取長期回報”騙局中。
此外,又因為“培訓貸”涉及招聘企業、培訓機構、貸款機構,若求職者分別與其簽訂了相關協議,其中將利益切割清楚。那么,執法部門就難以固定三者之間存在利益勾連的證據。這也是在面對“培訓貸”時,容易出現受騙者維權難、執法人員執法難的窘境。
要對“培訓貸”騙局嚴懲不貸,監管體系需及時完善。一方面,面對明顯“聯手”詐騙的“培訓貸”,相關監管部門也不能單兵作戰,要打造多部門協同執法的監管機制,加大打擊精度和力度。
另一方面,要構建常態化多方協同共治的格局。部分“培訓貸”本身是從不良“校園貸”演變而來。這也意味著,大學生金融產品這塊蛋糕,仍有不少別有用心之人惦記。對此,金融管理部門要盡快明確行業準入門檻,健全行業風險防控機制,排查整頓違規機構。同時,各高校也要守土有責。除了開展必要的金融知識普及教育外,對進校園招聘的企業也要做好相關審核,別讓不法分子鉆了空子。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