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娃有產假,喂孩子有哺乳假,對女性而言,每個月還要經受“大姨媽”的折騰。故而有女同胞感慨:這幾天要是有假期,能好好休息就好了。
近日,針對政協委員程宗玉《關于保障女職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深圳市人社局答復表示,《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對生理假有明確規定。第七條第四款規定,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后,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
深圳市人社局的明確答復,使得“痛經確診可休1至2天”的消息迅速登上熱搜,并且使痛經假話題再次引起關注,走入公眾視野。
實際上,痛經假的概念由來已久。20年前的《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中就有此規定。稍作梳理也可以發現,目前至少有10余省市,包括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在內,也都明確給女職工放痛經假,有的地區最長可休2至3天。應該說,此項措施釋放出的友好信號,是對經期女性更加人性化的照顧,所以無論男女,大多數人都對此持贊成態度。
然而,近年來,每每議及痛經假,還總是停留在看上去挺美的地步。一般而言,單位同意給女職工休痛經假,但是要求出具醫療機構的證明。很多人覺得排隊候診費工夫,時間成本太大。
就拿浙江來說,2017年開始實施痛經假,可據媒體報道,實施后20多天,杭州醫院竟然沒有開出一張病假單。哪怕5年后的今天,也沒聽說過有人請過這個假的。可見,痛經假雖好,女性朋友愛起來卻相當不容易。
確實,痛經假對女性而言,喜在很友好,痛在難落實。女同胞們更大的顧慮還在于:痛經假會不會進一步加劇就業歧視。本來女性因產假、哺乳假在職場上已經造成了重重困擾,現在又加上痛經假,難免會讓人覺得女員工事兒就是多。試想一下,如果一個女性,每月都要因生理狀況請一次假的話,哪怕她與男性相比,工作能力不相上下,競爭時無疑會處于劣勢。到時候不要說升職,飯碗能不能保住,都有可能成問題。
如此一來,原本充滿溫情和關懷的痛經假,就這樣淪為了紙面福利。不是痛經假不好,而是落地生根征途漫漫,必須要有單位和監管的配合。也只有落實到位了,女性朋友真正享受到了,痛經假才會沒有痛,只剩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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