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近年來,城市光污染問題逐漸顯現。從8月1日起,新修改的《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正式實施,條例新增了防治“光污染”的內容,成為我國首部納入光污染治理的地方性環境保護法規。
治理“光污染”非常重要
充斥在大街小巷的跑馬燈牌、建筑幕墻的反射眩光以及過量的景觀照明,讓“光污染”成為一種新的環境問題。以至于,人們想抬頭望一望天上的星空,都成了奢望。治理“光污染”問題,正變得尤為迫切和重要。【詳細】
越繁華的城市,光污染也越嚴重。一些城市居民區和商業區混雜在一起,居民更是深受其害。由于立法上的空白,居民投訴無門,只能默默地忍受光污染的侵害。因為沒有法律可依據,執法部門明知道造成了影響,也無能為力。【詳細】
讓執法標準清晰化明確化
基于這一背景,上海市將防治光污染入法,從光污染對市民日常生活影響較大的方面重點做出規定,設置了城市照明源頭管控、照明限值技術要求、居住環保等條款,以此來保障光污染不再擾民。【詳細】
這次立法,助力市民維權,填補法律空白,讓執法標準清晰化明確化。法律明確規定,禁止設置直接射向住宅居室窗戶的投光、激光等景觀照明,并對這種行為規定了處罰,如果拒不改正的,可以處5000元到5萬元的罰款。最高5萬元的罰款,力度不可謂不大,商家在燈光使用上會更謹慎。【詳細】
倡導新的城市規劃設計理念
一直以來,燈光被視為城市文明的象征,燈火輝煌被視為一個城市活力的體現。城市需要燈光照亮,可是居民的休息權也需要得到保障。哪些地方可以亮一點,哪些地方應該光線柔和,燈光設置的時間和地點,在選擇上都得遵從一定的規范。【詳細】
簡而言之,城市的夜晚,并非越亮越好。當一座座“不夜城”被霓虹燈渲染得五顏六色,也會遮蓋那片曾經質樸和湛藍的星空,城市發展不能忽略對環境生態可能造成的破壞。【詳細】
(以上綜合中國青年報、紅網、錢江晚報)
V視角:
@小星大人的小號:相信全國范圍內的專門立法并不會太遠。
@想瘦回去的拎拎:光線太強,望向窗外就會很難受。
@川兒:家門口的一個店立了三塊招牌,一到晚上就全部點亮,讓人沒法睡覺。
@腦洞大開:讓杜絕光污染成為一種社會各界的自覺行為。
@墨魚丸:城市的美麗是建立在尊重自然和諧、尊重每個人利益的基礎上的。
中國經濟網編后語:
從某種意義上說,“光污染”是一種“照明過剩”現象。“光污染”防治首次被寫入地方性法規,我們應該看到它的實踐價值。當然,還需追問的是,我們到底想要哪一種城市?是繁華絢爛的,還是舒適宜居的?對城市的不同需求能否達到合理的平衡?若能厘清這些問題,“光污染”勢必不再難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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