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當前,我國城鎮化已進入中后期發展階段,城鎮化發展速度開始減緩,邁向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的新型城鎮化既是民眾呼聲也是大勢所趨。以縣域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提出,順應了近年來城鎮化發展的趨勢,回應了人口流動發生的變化,恰逢其時、影響深遠。
以縣域為載體的城鎮化發展是人口流動的必然選擇。近年來,人口流動呈現出“跨省區人口流動趨緩、近域化流動趨勢加強”的新趨勢。據統計,2010年到2020年十年間,全國農村總流出人口中跨省進城人口增加2657萬人,省內進城人口增長近1.12億人。這表明,省內城市務工成為近年來人口流動的趨勢。事實上,近年來“人口回流促進區域內城市發展,城市發展進一步吸引人口回流”的循環互動在各地不斷上演。城鎮化意味著對人口自由發展需求的滿足,本質上要服務于人民。人口往哪里流動,城鎮化的方向就應當往哪里延伸,隨著人口省內流動日益頻繁,作為城鄉融合的重要載體,縣域的城鎮化是大勢所趨。
縣域城鎮化能在吸引建設者的同時,服務建設者。長期以來,農村人口的大規模遠距離流動,促進了我國異地城鎮化的發展。大量的人口流入給城市的發展帶來了強大動力,也快速形成了北上廣深等超特大城市的發展紅利。然而大城市社會福利分配的限制,發展帶來的高生活成本以及區域間文化的巨大差異,讓大量農村人口面臨進得來、留不下的困境,而且遠距離的流動也導致一系列社會問題。縣域城鎮化連接著農村人口生活的家鄉以及工作的城市,具有距離、文化等優勢,縣域城鎮化發展不僅能為農村人口提供更多發展機會,還能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城鎮化水平的社會服務,讓農村人口在參與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真正享受其成果。
縣域城鎮化需要實事求是精準施策。《意見》提出,要順應縣城人口流動變化趨勢,防止人口流失縣城盲目建設。基于縣域的城鎮化發展歸根結底是要以服務人民、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為宗旨,必須圍繞人口流動的方向選擇城鎮化的方向,要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區位條件、產業基礎、功能定位,發展具有地方特色、不同功能、符合市場規律的縣城。市政交通設施、對外連接通道、老化管網改造、老舊小區改造、醫療衛生體系、教育資源供給……不能僅僅著眼于經濟產業,還要讓居民感受到與城市一樣的生活環境,才能把人口引過來、留下來。
城鎮化越到后期,問題越細微,越要考慮到廣大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發揮好縣域為載體的城鎮化發展優勢,將會推動我國城鎮化往更高水平、更高質量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