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用戶在職場社交平臺上爆料稱,某在線職業教育企業在員工居家辦公期間,將用攝像頭每5分鐘抓拍一次人臉。如果幾次抓拍不到,就要扣除全部績效;不夠89次的算曠工。(5月11日紅星新聞)
居家辦公屢曝奇葩規定,它就不能再被看作一家公司的“家事”,而是涉及個人信息保護和勞動者權益保障的大事。民法典以及去年11月起施行的個人信息保護法都要求,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除了合法、正當、必要,還必須明示并征得同意,采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拿這次案例來說,員工可能沒有當場反對,卻在職場社交平臺上忍不住吐槽,實際上就是明確了態度。對此,企業不能視而不見。
從企業的角度來說,員工敢怒不敢言,當然就很難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了。一家企業,如果把數字化手段用在監控員工防怠工上,把考勤的優先級架于實際成果之上,實為本末倒置,無法讓員工產生歸屬感,更對企業長遠發展有百害而無一利。
科技手段日新月異,企業管理也要積極創新。今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要求規范科技倫理、促進科技向善。科技向善發展,除了需要社會自覺之外,還需要監管部門以倫理先行、敏捷治理等進一步解放人們的生產力,切實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有關部門要創新監管模式,提高監管效能,引導技術手段不要走向歧途,才能更好地服務社會生活。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