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央文明辦、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發布《關于規范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意見》指出,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優化升級“青少年模式”規范重點功能應用,加強高峰時段管理等。(5月7日《北京青年報》)
直播打賞是網絡直播行業探索的商業模式,也是平臺和主播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近年來,很多未成年人在平臺和主播的誘惑下,進行了沖動性打賞,金額動輒成千上萬元,給家庭經濟帶來沉重負擔,加劇家庭矛盾沖突,甚或誘發悲劇事件。比如,天津14歲女孩沉迷網絡直播,不斷打賞主播刷禮物,一年花掉200萬元;杭州李先生反映,11歲兒子用父母的錢打賞主播十幾萬元。
未成年人思想尚不成熟,缺乏足夠的辨識力、自律性,對直播打賞的后果了解不深,又容易輕信他人,往往禁不住平臺和主播的誘惑,偷偷用父母的錢打賞給主播,衍生出一系列社會問題,引起社會輿論的關注,紛紛呼吁禁止未成年人打賞。早在2020年底,國家廣電總局就發布了《關于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對未成年用戶不能打賞以及禁止暗示、誘惑或鼓勵用戶大額“打賞”等做了嚴格規定。
由于平臺和主播均受益于直播打賞,沒有動力主動拒絕打賞,一直對規定采取敷衍態度,導致未成年人打賞亂象未能消除。因此,要想讓其進行徹底切割,就要嚴格落實平臺主體責任。此次,四部門聯合發布《意見》,提出嚴格落實實名制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平臺不得研發上線吸引未成年人打賞的功能應用,不得開發誘導未成年人參與的各類“禮物”。如果發現網站平臺違規,將從嚴從重采取暫停打賞功能、關停直播業務等措施。
網絡直播平臺應認清形勢,不要再抱持幻想,積極配合強監管,認真落實“禁令”要求,完善未成年人身份識別、防護機制。如果有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賬號打賞的,平臺應及時查核、退款。平臺要全部取消打賞榜單,不再進行相關打賞排名,并對主播加強日常巡查管理,如果主播違規誘導未成年人打賞,第一時間采取罰款、封號等嚴厲處置措施,以警示主播不要觸碰“禁令”紅線。
打賞模式弊端太多,造成的社會負面影響太大,監管政策未來還會進一步趨緊,平臺和主播應對盡快進行迭代升級,及早尋求替代功能,挖掘新的收入來源。同時,平臺和主播都要牢記教訓,在開展其它業務、功能時,均要履行社會責任,守法合規開展經營,堅守社會道德底線,不可再將未成年人當成“唐僧肉”來任意宰割。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