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司法解釋。新規對于“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合格”“經營者享有單方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等常見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進行列舉,明確有上述條款應當依法認定無效。(3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網)
2021年9月出臺的第48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我國網絡購物用戶規模達到8.12億,同比增長2965萬人次。豐富多元的商品資源,快捷便利的購買方式,讓浩浩湯湯的網購大潮已經融入當代人高速運轉的生活。而網購經濟業態勃興的盛況之下,各種“買家秀”“發貨即完工”現象嚴重損害著消費者的權益和購物體驗,營造有法必依、公平和諧的網購環境勢在必行。
德無以立,則信用不成。網絡購物雖以互聯網作為中介載體,以線上轉賬作為交易模式,但是歸根到底仍然要遵守現代商業交易的道德準則和法律規范。最基本的公平易物,質量保障、售后管理都應是商家必備的服務流程。消費者和商家隔著一塊電子屏幕,無法親身觀察到商品外觀、使用效果和質量,加以商家日益精進的宣傳和包裝技能,在消費者面前展開的是琳瑯滿目的圖景。因信息不對稱而造成的先天購物體驗缺失,需要由商家的真誠服務來填補。
而在一次次網購實踐中,存在著“發貨即收工”的不合理現象。前期商家精妙設計、中期循循善誘,后期等到消費者轉賬到位就直接收攤,不論質量參差不齊,更不論顧客反應激烈,便開展下一輪的營銷工作。如此甩手掌柜的做派,令消費者深惡痛絕。網絡上對商品的觀察選取,終究不能獲得全面的認知,收到商品后存在明顯的質量問題,及時退換是消費者應有的權益。置之不理的商家作風,鉆法律的空子,游走于網絡營銷法律的灰色地帶,總會有還不完的債。
在央視新聞的評論區內,不僅有諸多支持響應之聲。各種聲音,說明了網絡購物光鮮亮麗的營業圖景下,踐行過程中仍然存在問題亟需解決,野蠻生長總需耐心治理。網絡購物是一條環節眾多的產業鏈,資質審核、貨品選取、預售銷售、快遞運輸、后期服務……每個關節都需要一絲不茍的對待和管理,規范售后服務和贈品質量,也需要政策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微調,方可扎實落地。摒棄不作為的敷衍態度和應付作風,關注消費者的真切反饋和需求,才是商家長久生存、持續發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