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國家醫保局公布了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結果。根據最新醫保談判,本次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后,將有74種新藥被納入目錄,11種藥品被調整出目錄;67種目錄外獨家藥品談判成功,平均降價61.71%,降價幅度再創歷史新高。本次調整后,最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上的藥品總數已達2860種。
醫保談判,牽動人心。因為醫保談判的結果,決定著醫保藥品目錄上的藥品種類,決定著目錄所列藥品的價格,因而與全體國民的醫療健康保障息息相關。現代以來,醫療保障,是一個國家的最重要的公共產品和服務,是國家公共財政的正當性基礎和邏輯基礎,也是最大的國家政治經濟議題,由此也成為政府在和平條件下進行公共服務的首要職責。
在中國,現代化的國民醫療保障體系建設還遠未完善,民眾看病難、看病貴、看不起大病和罕見病的現象并非個別,現有醫保體系的保障水平和保障程度也遠未到位,所有這些都構成了“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的主要和重要內容。因此,以國家醫保的建制性力量來規范醫保體系發展,以盡可能小的成本提高醫保覆蓋面和保障程度,就是國家醫保部門的應然責任。
當然,在國家公共財政持續加大醫保支出占比的情況下,醫保的建制性力量無疑會逐漸加大。但是,建制性力量再大,也仍然要保持各方利益的平衡,由此實現醫保體系保障水平和保障程度的最大化,使國家醫保制度走上保障程度不斷提高且可持續的良性發展軌道。這個目標體現在醫保談判中,就是利用醫保藥品目錄這一醫保體系的準入門檻,充分擠壓藥品從藥廠到使用者過程中的中間環節的水分,既保證使用者以合理價格用藥且持續有藥可用,又同時保證藥品研發和生產者的利潤,保證其研發投入的空間和動力。
客觀而言,當前藥品價格,尤其是那些未經醫保談判的有一定療效的獨家藥品的價格,仍然“大水漫灌”,其必要成本和合理利潤以外的價格,仍然為中間環節交易費用所占。所以,在醫保談判中擠水分,也仍然是醫保談判的一項重要內容。不過,從此次醫保談判也可看出,為藥品生產者留有比較充分的利潤空間,進而激勵藥品生產者進行新藥研發生產,使獨家藥不獨家、使特效藥形成競爭局面,從某種程度而言,這是更加有效的擠水分方法。并且,這樣的擠水分,也不致出現藥品價格下來了、藥品卻不見了的尷尬局面。
經過幾年醫保談判,醫保談判的目的越來越清晰:擠掉藥品從藥廠到使用者中間環節的價格水分而不是藥廠的合理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