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發布消息,稅務部門檢查發現,張恒作為鄭爽參演《倩女幽魂》項目的經紀人,策劃并操作了約定片酬的合同拆分、“掩護公司”設立等事宜,幫助鄭爽逃避履行納稅義務。上海市稅務局對張恒處以鄭爽在《倩女幽魂》項目中偷稅額(4302.7萬元)0.75倍的罰款,計3227萬元。
張恒被罰是咎由自取,一點也不冤
今年4月初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受理關于鄭爽涉嫌偷逃稅問題的舉報。經查,鄭爽行為違反了2018年以來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三令五申嚴禁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等要求,偷逃稅款主觀故意明顯,嚴重擾亂稅收征管秩序,違反了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稅務部門依法予以從嚴處理。【詳細】
從披露的案情來看,張恒被罰是咎由自取,一點也不冤。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前期在鄭爽偷逃稅案件檢查過程中發現,張恒作為鄭爽參演《倩女幽魂》的經紀人,負責相關演藝合同簽訂、片酬商談、合同拆分、催款收款等事宜,并具體策劃起草“增資協議”,設立“掩護公司”,掩蓋“天價片酬”,規避行業主管部門監管,幫助鄭爽逃避履行納稅義務。鄭爽是非法得益者,而張恒則是策劃者和實施者。【詳細】
誰為偷逃稅提供方便,誰就要接受法律的懲罰
個人所得稅的設立初衷,就是為了調節收入差距,推進社會公平,讓高收入者多繳稅、多擔責,低收入者少繳稅乃至不繳稅。但是現實中,明星、網紅們的收入渠道相對多元、復雜,在已經取得較高甚至畸高收入的基礎上,一些人還在動歪腦筋規避個稅,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甚至有的就是在赤裸裸地做假賬,搞陰陽合同、隱瞞打賞收入、勞務報酬、帶貨傭金等。【詳細】
有人可能以為法不責眾,罰不到自己頭上;有人可能會天真地認為自己只是小蝦米,并不是直接受益者,沒有太大關系,其實不然。《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規定: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非法提供銀行賬戶、發票、證明或者其他方便,導致未繳、少繳稅款或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稅務機關除沒收其違法所得外,可以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1倍以下的罰款。這表明,誰為偷逃稅提供方便,誰就要接受法律的懲罰。【詳細】
整頓娛樂圈不正之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9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布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管理,明確“對存在涉稅風險的明星藝人、網絡主播進行一對一風險提示和督促整改,對2021年底前能夠主動報告并及時糾正涉稅問題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對稅務機關調查核實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責令限改,并提請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協助督促糾正;情節嚴重的,要嚴肅依法查處”。這就是實打實的硬措施,就是要讓別有用心者無機可乘。【詳細】
這個事件過程,從代孕風波到偷逃稅案,到如今一地雞毛,不僅暴露了演藝人員天價片酬以及職業道德的不堪,也暴露了陰陽合同、偷逃稅的違法勾當。演藝圈亂象由來已久,既有明星自己的原因,也與市場的縱容有關。就拿本案來說,張恒的圖謀要是沒有制片方的配合,很難成功。可以說,制片方、經紀人以及相關公司在多大程度上參與了這起案子,這個行業的水就有多深。【詳細】
(以上綜合錢江晚報、深圳特區報、紅網、南方網)
微言大義:
@張永:背后有高人,我不信他們兩個人能想到這個辦法。
@起個響亮的名字:這倆人絕配,哈哈。
@任佳人:可憐孩子了,爹娘都不靠譜,造孽啊。
@守護者: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月亮:天道好輪回,蒼天饒過誰。
中國經濟網編后語:
老話講,魚找魚,蝦找蝦。偷逃稅,于法不容,誰膽敢偷逃稅,誰就得付出沉重代價。當然,在明星偷逃稅案中,一個明星的背后可能有一伙人提供了非法服務,對這些幫助策劃和實施的“幫手”,也得重罰。還是那句話,維護稅收征管秩序,執法部門有決心更有手段,偷稅漏稅的藝人和那些“幫手”,一個都別想逃!再多啰嗦一句,那些把明星看得比爸媽還重要的粉絲,是不是也該醒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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