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民集中反映駛經廣東佛山轄區廣臺高速公路43公里200米處被“電子警察”抓拍一事,佛山交警回應稱,該抓拍設備于2020年3月18日啟用,啟用前已按規定備案并向社會公告。經核查,截至今年4月1日,累計抓拍交通違法行為184373宗。
對此事,公眾一方面對處罰人數感到咋舌,另一方面也自然而然地關心罰沒收入的去向。身處輿論漩渦之中,佛山交警關于交通違法罰款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當事人交納后直接上繳國庫的回應,其直面質疑的態度值得肯定,不過,道路標志線設置是否科學合理,仍缺少一個解釋。道路標志線的設置,目的在于引導車輛行駛,出現如此頻繁且大面積的車輛違章狀況,實際上意味著道路標志線并沒有起到預期目的。由此很容易使人產生的疑問就是,這些道路標志線的設置依據到底是什么?
在此前的回應中,佛山交警部門表示:道路標志線是經過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的,并且在岔道口之前都有提示。坦白說,這樣的解釋并不足以平息質疑。道路標志線“驗收合格”不等于“設置合理”,同樣的,“有提示”也不等于“提示醒目”。就實際情況來看,這個岔道口的道路標志線設置,對于駕駛員特別是貨車駕駛員非常不友好。在進入岔道口之前,車輛已經進入實線被限定了行車道,對于靠右行駛的貨車司機來說,除非輕車熟路,否則很容易造成違章。除此之外,岔道口的提示不夠醒目,缺少地面文字標識。
如今,佛山交警公布了相關優化改進措施:岔道口增劃了虛線,地面上添加了文字標識,分道提示標志更加醒目,在前方路段解除了貨車靠右行駛的管制措施……顯而易見,這些都是對輿論質疑的正面回應,而這些優化改進措施,也有助于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飽受爭議的個案到此結束,但留給公眾的反思仍未停止。在兩次回應中,佛山交警部門都強調,道路標志線經過驗收合格,在第二次回應中,佛山交警部門還補充說明,該處“電子警察”啟用前已按規定備案并向社會公告。看得出來,佛山交警部門堅持認為,道路標志線和“電子警察”的設置符合程序要求,本身并沒有問題。問題是,交警部門眼中符合程序規定的道路標志線和“電子警察”,卻在實際使用中制造了大量的問題,引起了巨大的爭議。由此帶來的問題是,道路標志線和“電子警察”的設置,應該遵循什么樣的程序規范?
在公布優化改進措施之后,佛山交警部門表示立行立改,歡迎各界監督。這樣的態度無疑是積極的,但如果能早一些聽民意、察民情,也許就不至于引起如此大的爭議。道路標志線和“電子警察”的設置是否合理,只要實地跑上幾趟就能夠得出結論,對此,當地民眾最有發言權。如果交警部門充分聽取公眾的意見和建議,而不是照本宣科地“按規定備案并向社會公告”,實際效果會好很多。這也是此次事件給人留下的警示——在“電子警察”上崗前,相關部門有沒有以歡迎監督的姿態,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相比起個案,消除那些“見錢眼開”的“電子警察”,更應該優化和改進的,其實是管理理念和工作流程。
(責任編輯:臧夢雅)